功能主治: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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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含盐酸曲马多(C16H29NO2·HCL)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系从胸腺中提取的有生物活性的多肽类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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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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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23 |
国药准字H1999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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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
①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②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③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④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⑤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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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单次剂量:成人及14岁以上者:1—2个胶囊就少量水服用(50—100mg盐酸曲马多),如果镇痛不满意,30—60分钟以后可再给予1个胶囊。如果疼痛剧烈,镇痛要求较高,应给予较高的初始剂量(2个胶囊)。每日剂量:一般情况下每日曲马多总量400mg(8个胶囊)已足够,但在治疗癌性疼痛和重度术后疼痛时,可使用更高的日剂量。 |
口服。每次5-15mg(1-3粒),每日3次,严重病人可遵医嘱增至每次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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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急性中毒患者禁用。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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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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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对胚胎异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尽管本品未证实经人乳排出,但用于哺乳期妇女仍应特别慎重。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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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
①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②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③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④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⑤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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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曲马多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无致平滑肌痉挛作用。在推荐剂量下,不会产生呼吸抑制作用,对血流动力学亦无显著影响。耐药性和依赖性很低。动物试验未发现曲马多的致畸形。 |
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有丝分裂原激活后的外周血中的T淋巴细胞成熟,增加T细胞在各种抗原或致有丝分裂原激活后各种淋巴因子(如:干扰素、白介素2和白介素3)的分泌,增加T细胞上淋巴因子受体的水平。它同时通过对T4辅助细胞的激活作用来增强淋巴细胞反应。此外,本品可能影响NK前体细胞的趋化,该前体细胞在暴露于干扰素后变得更有细胞毒性。因此,本品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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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阿片类药物敏感者、患有惊厥性疾病者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慎用。可能影响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对吗啡类药物有耐受性的患者慎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酌量使用。不得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与中枢安静剂(如安定等)合用时需减量。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由于剂量原因,不推荐14岁以下儿童服用曲马多胶囊。老年病人(年龄超过75岁)的药物清除时间可能延长,因此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时。 (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请遵医嘱。 (4)本品只作为辅助用药。 (5)出现皮疹等症状时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