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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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含盐酸曲马多(C16H29NO2·HCL)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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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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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23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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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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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单次剂量:成人及14岁以上者:1—2个胶囊就少量水服用(50—100mg盐酸曲马多),如果镇痛不满意,30—60分钟以后可再给予1个胶囊。如果疼痛剧烈,镇痛要求较高,应给予较高的初始剂量(2个胶囊)。每日剂量:一般情况下每日曲马多总量400mg(8个胶囊)已足够,但在治疗癌性疼痛和重度术后疼痛时,可使用更高的日剂量。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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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急性中毒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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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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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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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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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曲马多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无致平滑肌痉挛作用。在推荐剂量下,不会产生呼吸抑制作用,对血流动力学亦无显著影响。耐药性和依赖性很低。动物试验未发现曲马多的致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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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阿片类药物敏感者、患有惊厥性疾病者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慎用。可能影响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对吗啡类药物有耐受性的患者慎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酌量使用。不得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与中枢安静剂(如安定等)合用时需减量。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由于剂量原因,不推荐14岁以下儿童服用曲马多胶囊。老年病人(年龄超过75岁)的药物清除时间可能延长,因此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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