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类风湿及风湿性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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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托美丁钠 化学名称为托美丁钠(二水);2-[1-甲基-5-(4-甲基苯甲酰)吡咯-2-基]乙酸钠(二水) 分子式:C15H14NNaO3.2(H2O) 分子量:315.30 |
卡培他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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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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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225 |
国药准字H20133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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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类风湿及风湿性关节炎。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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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0.2~0.4g/次,一日3次,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800mg。儿童:每kg体重20mg/日,分3次服。 |
每日2.5g/m2,连用2周,休息1周。每日总剂量分早晚2次于饭后半小时用水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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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的副反应可能与以下情况有关:消化系统:最常见的副反应为可逆性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口炎等。严重的(3~4级)副反应相对少见。皮肤:在几乎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中发生手足综合征:表现为麻木、感觉迟钝、感觉异常、麻刺感、无痛感或疼痛感,皮肤肿胀或红斑,脱屑、水泡或严重的疼痛。皮炎和脱发较常见,但严重者很少见。全身不良反应:常有疲乏但严重者极少见。其他常见的副反应为粘膜炎、发热、虚弱、嗜睡等,但均不严重。神经系统:头痛、感觉异常、味觉障碍、眩晕、失眠等较常见,但严重者少见。心血管系统:下肢水肿较轻且不常见。尚未见其他心血管系统副作用。血液系统: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极少见贫血,但都不严重。其他:常见厌食及脱水,但重者极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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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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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类风湿及风湿性关节炎。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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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托美丁钠通过抑制环氧化酶,阻断花生四烯酸合成前列腺素,从而发挥镇痛、消炎和解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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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消化道溃疡史、严重肝肾损害及出血性疾病者慎用。 2.本品可影响磺基水杨酸法检查蛋白尿,显示假阳性。 |
需限制剂量的毒性包括:腹泻、腹痛、恶心、胃炎及手足综合征。近半数接受本品治疗者会诱发腹泻,对发生脱水的严重腹泻者应严密监测并给予补液治疗。每日腹泻4~6次或有夜间腹泻者为2级腹泻,每日腹泻7~9次或大便失禁和吸收障碍者为3级腹泻,每日腹泻10次以上或者有肉眼血便和需静脉补液者为4级腹泻。如发生2、3或4级腹泻,则应停用本品,直到腹泻停止或腹泻次数减少到1级时再恢复使用。3级或4级腹泻后再使用本品时应减少用量。几乎近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发生手足综合征,但多为1~2级,3级综合征者不多见。多数副反应可以消失,但需要暂时停止用药或减少用量,无须长期停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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