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类风湿及风湿性关节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托美丁钠 化学名称为托美丁钠(二水);2-[1-甲基-5-(4-甲基苯甲酰)吡咯-2-基]乙酸钠(二水) 分子式:C15H14NNaO3.2(H2O) 分子量:315.30 |
本品主要成份舒必利。 |
|
| 生产企业 |
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225 |
国药准字H3702132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类风湿及风湿性关节炎。 |
本品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0.2~0.4g/次,一日3次,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800mg。儿童:每kg体重20mg/日,分3次服。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
| 成分 |
用于类风湿及风湿性关节炎。 |
本品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
| 药理作用 |
托美丁钠通过抑制环氧化酶,阻断花生四烯酸合成前列腺素,从而发挥镇痛、消炎和解热的作用。 |
本品属苯甲酸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有消化道溃疡史、严重肝肾损害及出血性疾病者慎用。 2.本品可影响磺基水杨酸法检查蛋白尿,显示假阳性。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