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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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氯化钠1.75g氯化钾1.50g乳酸钠2.24g葡萄糖27.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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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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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国药准字H20033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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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体液与电解质补充药。在经口摄取不可能或不充分时,补充并维持水分和电解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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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成人,一次500ml~1000ml静脉点滴。给药速度为每小时300ml~500ml(每分钟约80~130滴);小儿每小时50ml~100ml,并按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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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1高乳酸血症;2高钾血症、少尿、阿狄森病、重症烧伤、高氮质血症患者;3不伴有高钾血症的肾功能不全患者;4心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6因阻塞性尿路疾患而引起尿量减少的患者;7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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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儿童注意事项: 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生理机能降低,所以应减慢给药速度,并且注意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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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体液与电解质补充药。在经口摄取不可能或不充分时,补充并维持水分和电解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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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在手术侵袭4日内的家兔,按50ml/kg/日的剂量静滴本品,电解质(Na、k、C1)从术后第1天到第4天均维持在良好的平衡状态。此外,血液pH、PC02、H2CO3在术后第5天亦恢复至术前值,血浆非蛋白氮(NPN)浓度到术后第3天也降至术前值,故是一种有效的术后维持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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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最好在患者尿量为一日500ml或每小时20ml以上时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