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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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每瓶100毫升,含硫酸亚铁2.8克。维生素C1克。维生素B625毫克、维生素B12125微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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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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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国药准字H23022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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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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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1岁以下,每次1.5毫升,一日3次;1~5岁,每次3毫升,一日3次;6~12岁,每次8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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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或非缺铁性贫血者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肠炎、消化道溃疡的患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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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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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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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铁为机体不可缺少的元素,是构成血红蛋白、肌红蛋白及多种组织酶重要成分的机体。缺乏铁可引起缺铁性贫血或其他各种缺铁性疾病。乳酸亚铁吸收率较高,可作为铁元素的补充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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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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