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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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乌鸡(去毛爪肠)、鲜鹿肉、鹿角、路路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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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亚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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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国药准字Z2001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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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产后缺乳、乳汁分泌不足、乳腺不通、乳房胀痛、乳汁淤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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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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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乳管栓塞,乳腺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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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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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产后缺乳、乳汁分泌不足、乳腺不通、乳房胀痛、乳汁淤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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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灌胃给药可增加正常母羊和乙烯雌酚缺乳模型母羊及大鼠的泌乳量,可提高模型母鼠血清催乳素水平,促进小鼠子宫和卵巢增重,促进体内蛋白质代谢,减少肝脏过氧化脂质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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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1.未见本品对子代安全性研究资料,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2.感冒、皮疹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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