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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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龙眼肉、鹿角、大枣、香附(醋制)、肉苁蓉(酒制)、杜仲(盐制)、当归、猪腰子、牛膝、琥珀、人参、鹿茸、莲子、白芍、牡蛎、枸杞子、龙骨、狗脊(沙烫)、乳香(醋制)、秋石、鹿尾、没药(醋制)、陈皮、白术(麸炒)、熟地黄、砂仁、木香、黄芩、川穹、红花、沉香、续断、地黄、制何首乌、茯苓、紫河车、甘草、桑寄生、党参、酸枣仁(炒)、山茱萸(酒制)、木瓜、黄芪、清半夏、锁阳、肉豆蔻(煨)、补骨脂(盐制)、远志(制)、麦冬、苍术、猪脊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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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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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国药准字Z2004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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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补血益气,兴奋精神。用于身体衰弱、气血两亏、思虑过度、精神不足、筋骨无力、心脏衰弱、腰膝酸痛、梦遗滑精、自汗盗汗,头昏眼花;妇女白带量多,赤白带下,崩漏不止、腰疼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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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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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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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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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补血益气,兴奋精神。用于身体衰弱、气血两亏、思虑过度、精神不足、筋骨无力、心脏衰弱、腰膝酸痛、梦遗滑精、自汗盗汗,头昏眼花;妇女白带量多,赤白带下,崩漏不止、腰疼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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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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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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