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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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鱼肝油10毫克,维生素A30单位、维生素D₃13.5单位、维生素C1.54毫克。辅料为:蔗糖、鲜橙汁、黄原胶、司盘-80、大豆油、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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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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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国药准字H3502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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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A及D、C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如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拘楼病、软骨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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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 预防用:一次10毫升,一日3次,以温开水调服。治疗用:一次30-4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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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l、抗酸药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A的吸收,故不应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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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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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A及D、C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如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拘楼病、软骨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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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维生素A和D是人体生长发育的必需物质,尤其对胎儿、婴幼儿的发育,上皮组织的完整性、视力、血钙和磷的恒定,骨骼、牙的生长发育等有重要作用。维生素C参与体内抗体、胶原形成和组织修补,以及糖、脂肪、蛋白质的代谢、保持血管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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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1,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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