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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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熟地黄、山药(炒)、大枣、硫酸亚铁;辅料:蔗糖、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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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澜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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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国药准字Z20064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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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健脾养胃,补血生津。用于小儿缺铁性贫血及营养不良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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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0ml,三至五岁一次15ml,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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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1、对铁剂过敏者;2、肝肾功能损害者;3、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4、溃疡性结肠炎者。5、血色素沉着、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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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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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健脾养胃,补血生津。用于小儿缺铁性贫血及营养不良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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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可出现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便秘、黑便。口服铁的溶液剂和糖浆剂后容易使牙齿变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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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轻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列出与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以下情况慎用:1、肝炎患者。2、急性感染患者。3、肠道炎症(如肠炎、结肠炎、憩室炎等)患者。4、胰腺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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