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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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多种维生素,每1000瓶中组分为:硝酸硫胺3.1g,核黄素磷酸钠4.9g,烟酰胺40g,盐酸吡哆辛4.9g,泛酸钠16.5g,维生素C钠113g,生物素60mg,叶酸0.4g,维生素B125.0mg,甘氨酸300g,乙二胺四醋酸二钠0.5g,对羟基苯甲酸甲酯0.5g。 |
本品主要成分为:烟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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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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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002 |
国药准字H44020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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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1.用于防治糙皮病等烟酸缺乏病。也用作血管扩张药,治疗高脂血症。2.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或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减,妊娠期、哺乳期,以及服用异烟肼者,严重烟瘾、酗酒、吸毒者,烟酸需要量均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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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大多数成人和体重在10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日需要1瓶,体重不满10公斤的儿童,每日每公斤需要1/10瓶。本品可用10ml脂肪乳剂、注射用水或5%~50%葡萄糖液溶解,加入脂肪乳剂或%~50%葡萄糖液中静脉滴注。 |
口服:1.成人:(1)糙皮病,常用量:每次50~100mg,每日500mg,如有胃部不适,宜与牛奶同服或进餐时服,一般同时服用维生素B1、B2、B6各5mg。(2)抗高血脂,开始口服100mg,一日3次,4~7日后可增加至每次1~2g,一日3次。2.儿童:糙皮病,常用量:每次25~50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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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本药过敏者。(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动脉出血者。(3)原因未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或活动性肝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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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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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1.用于防治糙皮病等烟酸缺乏病。也用作血管扩张药,治疗高脂血症。2.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或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减,妊娠期、哺乳期,以及服用异烟肼者,严重烟瘾、酗酒、吸毒者,烟酸需要量均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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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静脉营养的一部分,用以补充每日各种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使机体各有关生化反应能正常进行。 |
烟酸在体内转化为烟酰胺,再与核糖腺嘌呤等组成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辅酶I)和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辅酶II),为脂质氨基酸、蛋白、嘌呤代谢,组织呼吸的氧化作用和糖原分解所必需。烟酸可减低辅酶A的利用;通过抑制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的合成而影响血中胆固醇的运载,大剂量可降低血清胆固醇及甘油三酯浓度。烟酸有周围血管扩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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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某些高敏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糖尿病、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病、溃疡病、低血压等患者慎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