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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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K1,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3―(3、7、11、15―四甲基―2―十六碳烯基)―1,4-萘二酮的反式和顺式异构体混合物。 |
氯化钠1.75g氯化钾1.50g乳酸钠2.24g葡萄糖27.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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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芜湖康奇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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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789 |
国药准字H20033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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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
体液与电解质补充药。在经口摄取不可能或不充分时,补充并维持水分和电解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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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低凝血酶原血症:肌内或深部皮下注射,每次10mg,每日1-2次,24小时内总量不超过40mg。2预防新生儿出血:可于分娩前12-24小时给母亲肌注或缓慢静注2-5mg。也可在新生儿出生后肌内或皮下注射0.5-1mg,8小时后可重复。3本品用于重症患者静注时,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分。 |
成人,一次500ml~1000ml静脉点滴。给药速度为每小时300ml~500ml(每分钟约80~130滴);小儿每小时50ml~100ml,并按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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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脏疾患或肝功不良者禁用。 |
1高乳酸血症;2高钾血症、少尿、阿狄森病、重症烧伤、高氮质血症患者;3不伴有高钾血症的肾功能不全患者;4心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6因阻塞性尿路疾患而引起尿量减少的患者;7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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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出血症;肌肉或皮下注射,每次1mg,8小时后可重复给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对临产孕妇应尽量避免使用。 |
儿童注意事项: 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生理机能降低,所以应减慢给药速度,并且注意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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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
体液与电解质补充药。在经口摄取不可能或不充分时,补充并维持水分和电解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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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k是肝脏合成因子Ⅱ、Ⅶ、Ⅸ、Ⅹ所必须的物质。维生素k缺乏可引起这些凝血因子合成障碍或异常,临床可见出血倾向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
在手术侵袭4日内的家兔,按50ml/kg/日的剂量静滴本品,电解质(Na、k、C1)从术后第1天到第4天均维持在良好的平衡状态。此外,血液pH、PC02、H2CO3在术后第5天亦恢复至术前值,血浆非蛋白氮(NPN)浓度到术后第3天也降至术前值,故是一种有效的术后维持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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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本品的疗效不明显,盲目加量可加重肝损伤。2本品对肝素引起的出血倾向无效。外伤出血无必要使用本品。3本品用于静脉注射宜缓慢,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分。4本品应避免冻结,如有油滴析出或分层则不宜使用,但可在避光条件下加热至70-80℃,振摇使其自然冷却,如澄明度正常则仍可继续使用。 |
最好在患者尿量为一日500ml或每小时20ml以上时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