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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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仑膦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烟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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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万裕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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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959 |
国药准字H36021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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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1.用于防治糙皮病等烟酸缺乏病。也用作血管扩张药,治疗高脂血症。2.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或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减,妊娠期、哺乳期,以及服用异烟肼者,严重烟瘾、酗酒、吸毒者,烟酸需要量均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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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早餐前至少30分钟空腹用200ml温开水送服,一次10mg,一日1次。 |
口服:1.成人:(1)糙皮病,常用量:每次50~100mg,每日500mg,如有胃部不适,宜与牛奶同服或进餐时服,一般同时服用维生素B1、B2、B6各5mg。(2)抗高血脂,开始口服100mg,一日3次,4~7日后可增加至每次1~2g,一日3次。2.儿童:糙皮病,常用量:每次25~50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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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食道动力障碍,如食道迟缓不能,食道狭窄者禁用,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1)对本药过敏者。(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动脉出血者。(3)原因未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或活动性肝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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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不明确,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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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1.用于防治糙皮病等烟酸缺乏病。也用作血管扩张药,治疗高脂血症。2.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或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减,妊娠期、哺乳期,以及服用异烟肼者,严重烟瘾、酗酒、吸毒者,烟酸需要量均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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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烟酸在体内转化为烟酰胺,再与核糖腺嘌呤等组成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辅酶I)和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辅酶II),为脂质氨基酸、蛋白、嘌呤代谢,组织呼吸的氧化作用和糖原分解所必需。烟酸可减低辅酶A的利用;通过抑制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的合成而影响血中胆固醇的运载,大剂量可降低血清胆固醇及甘油三酯浓度。烟酸有周围血管扩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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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早餐前至少30分钟用200ml温开水送服,用药后至少30分钟方可进食。 2与桔子汁和咖啡同时服用会显著影响本品的吸收。 3在服用本品前后30分钟内不宜饮用牛奶、奶制品和含较高钙的饮料。服药后即卧床有可能引起食道刺激或溃疡性食管炎。 4胃肠道功能紊乱、胃炎、食道不适、十二指肠炎、溃疡病患者慎用。婴幼儿、青少年慎用。 5轻、中度肾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6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纠正钙代谢和矿物质代谢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糖尿病、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病、溃疡病、低血压等患者慎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