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防治糙皮病等烟酸缺乏病。也用作血管扩张药,治疗高脂血症。2.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或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减,妊娠期、哺乳期,以及服用异烟肼者,严重烟瘾、酗酒、吸毒者,烟酸需要量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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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烟酸。 |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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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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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517 |
国药准字H2005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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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防治糙皮病等烟酸缺乏病。也用作血管扩张药,治疗高脂血症。2.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或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减,妊娠期、哺乳期,以及服用异烟肼者,严重烟瘾、酗酒、吸毒者,烟酸需要量均增加。 |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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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1)糙皮病,常用量:每次50~100mg,每日500mg,如有胃部不适,宜与牛奶同服或进餐时服,一般同时服用维生素B1、B2、B6各5mg。(2)抗高血脂,开始口服100mg,一日3次,4~7日后可增加至每次1~2g,一日3次。2.儿童:糙皮病,常用量:每次25~50mg,一日2~3次。 |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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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药过敏者。(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动脉出血者。(3)原因未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或活动性肝病患者。 |
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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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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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防治糙皮病等烟酸缺乏病。也用作血管扩张药,治疗高脂血症。2.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或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减,妊娠期、哺乳期,以及服用异烟肼者,严重烟瘾、酗酒、吸毒者,烟酸需要量均增加。 |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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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烟酸在体内转化为烟酰胺,再与核糖腺嘌呤等组成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辅酶I)和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辅酶II),为脂质氨基酸、蛋白、嘌呤代谢,组织呼吸的氧化作用和糖原分解所必需。烟酸可减低辅酶A的利用;通过抑制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的合成而影响血中胆固醇的运载,大剂量可降低血清胆固醇及甘油三酯浓度。烟酸有周围血管扩张作用。 |
本品为肠道外营养的一个组成部分,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可在体内分解为谷氨酰胺和丙氨酸,其特性可经由肠外营养输液补充谷氨酰胺。本双肽分解释放出的氨基酸作为营养物质各自储存在身体的相应部位并随机体的需要进行代谢。对可能出现体内谷氨酰胺耗减的病症,可应用本品进行肠外营养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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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糖尿病、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病、溃疡病、低血压等患者慎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转氨酶(AL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5.本品加入其它成份后,不能再贮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