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维生素类药。适用于1.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大剂量静脉注射用于克山症,心源性休克时抢救。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2血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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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化学名称为L-抗坏血酸。 |
每10mL注射液铬chromium0.2mol,铜copper20mol,铁Fe20mol,锰manganese5mol,钼molybdenum0.2mol,硒selenium0.4m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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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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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925 |
国药准字H32023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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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维生素类药。适用于1.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大剂量静脉注射用于克山症,心源性休克时抢救。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2血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
本品为肠外营养的添加剂。10Inl能满足成人每天对铬、铜、铁、锰、钼、硒、锌、氟和碘的基本和中等需要。妊娠妇女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轻度增高,所以本品也适用于妊娠妇女补克微量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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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次0.1g~0.25g,每日1~3次;小儿每日0.1g~0.3g,分次注射。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需遵医嘱。 |
10ml(1安瓿)本品应加入500~1000ml的凡命氨基酸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内。混合液的输注时间为6~8小时。本品能为病人提供钙、镁、铁、锌、铜、氟、碘和氯的每日正常需要量。由于病人对钩和钾需求不同,故本品不含这两种电解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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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肾功能不良及不耐果糖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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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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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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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维生素类药。适用于1.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大剂量静脉注射用于克山症,心源性休克时抢救。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2血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
本品为肠外营养的添加剂。10Inl能满足成人每天对铬、铜、铁、锰、钼、硒、锌、氟和碘的基本和中等需要。妊娠妇女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轻度增高,所以本品也适用于妊娠妇女补克微量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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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
一般饮食摄入不会引起微量元素的缺乏和过量,但长期肠外营养,可造成微量元素摄入不足,故本品仅用于15kg以上儿童及成人长期肠外全营养时补充电解质和微量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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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氨基转移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6)尿pH下降。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10)镰形红细胞贫血。 |
1微量元素代谢障碍和胆道功能明显减退,以及肾功能障碍者慎用。2本品具有高渗透压和低pH,故未稀释不能输注。3本品经外周静脉输注时,每500ml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最多可以加入本品10ml。4不可添加其他药物,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沉淀。5必须在静注前1小时内加入稀释液中,输注时间不超过12小时,以免发生污染。6输注速率不宜过快,每分钟不超过1ml。7长期使用中,注意监测各微量元素缺乏或过量的有关症候,进行相应的药物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