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维生素类药。适用于1.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大剂量静脉注射用于克山症,心源性休克时抢救。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2血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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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化学名称为L-抗坏血酸。 |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水、麦芽糊精、酪蛋白、植物油、膳食纤维(大豆多糖等)、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人体必需的营养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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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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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925 |
国药准字H20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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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维生素类药。适用于1.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大剂量静脉注射用于克山症,心源性休克时抢救。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2血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
对低渣营养剂不耐受的患者营养不良或有营养不良可能的患者需要管饲液体营养制剂的患者需要低甜味营养制剂的患者本品含膳食纤维,特别适用于长期管饲患者及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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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次0.1g~0.25g,每日1~3次;小儿每日0.1g~0.3g,分次注射。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需遵医嘱。 |
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先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 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或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 若病人的耐受力较差,也可从使用0.75kcal/ml的低浓度开始,以使机体逐步适应,本品低能量密度规格更便于医护人员控制能量输入速率,较适于糖尿病等对能量摄入敏感的患者。 若病人不愿或不能摄入过多的液体,如心、肾功能不足患者,为满足机体能量要求,可酌情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本品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适应全浓度输注者,本品不宜稀释,操作过程须谨慎,以保证产品的无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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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和其他医用营养品一样,不适用于不推荐口服或肠内营养的情况,这些情况包括肠梗阻、短肠综合征及药物治疗难于缓解的腹泻,但不仅限于此。本品同样不适用于已知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不适用于半乳糖血症患者和对牛奶或大豆蛋白质敏感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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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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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维生素类药。适用于1.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大剂量静脉注射用于克山症,心源性休克时抢救。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2血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
对低渣营养剂不耐受的患者营养不良或有营养不良可能的患者需要管饲液体营养制剂的患者需要低甜味营养制剂的患者本品含膳食纤维,特别适用于长期管饲患者及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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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
少数患者可出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消化道反应,一般不影响治疗。偶可出现皮疹、斑疹、紫癜等,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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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氨基转移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6)尿pH下降。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10)镰形红细胞贫血。 |
1.用药前必须进行青霉素钠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伴有单核细胞增多和淋巴细胞增多的患者,出现皮疹的机会多一些。 3.与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之间存在交叉过敏性和交叉耐药性。 4.类似其它广谱抗生素,有可能发生由白念珠菌等非敏感微生物引起的二重感染,尤其是慢性病患者和自身免疫功能失调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