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①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②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③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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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其化学名称为:L-抗坏血酸。 分子式:C6H3O6 分子量:176.13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100ml内含枸橼酸铁铵2g,维生素B10.02g,甘油磷酸钠0.2g、咖啡因0.08g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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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芜湖康奇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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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135 |
国药准字H34023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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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①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②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③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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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次100~250mg,每日1~3次;小儿每日100~300mg,分次注射。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由医师决定。 |
口服。成人:每次10~20ml,一日3次,预防量为治疗量的1/5。儿童:1~2ml/(kg/日),分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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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制剂色泽变黄后不可应用。 |
1;铁负荷过高、血色病、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及不伴缺铁的其他贫血(如地中海性贫血)禁用;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3;铁过敏者禁用;4;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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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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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①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②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③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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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
铁为血红蛋白及肌红蛋白的主要组成成分。血红蛋白是红细胞中主要携氧者;肌红蛋白系肌肉细胞贮存氧的部位,以助肌肉运动时供氧需要。与三羧循环有关的大多数酶和因子均含铁,或仅在铁存在时才能发挥作用。所以对缺铁患者积极补充铁剂后,可加速血红蛋白合成,并逐渐纠正与组织缺铁和含铁酶活性降低有关的生长迟缓、行为异常、体力不足、粘膜组织变化以及皮肤、指甲病变等症症状。维生素B1有维持和改善胃肠功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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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 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应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①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②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③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④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⑤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 ⑥尿pH下降。 3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半胱氨酸尿症; ②痛风; ③高草酸盐尿症; ④草酸盐沉积症; ⑤尿酸盐性肾结石; ⑥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⑦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⑧血色病; ⑨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⑩镰形红细胞贫血。 4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
1.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如肠炎、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憩室炎及胰腺炎;消化性溃疡。2.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后,血清铁或铁蛋白增高,大便隐血实验呈假阳性,易导致漏诊。3.服药期间需定期作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1.血红蛋白及红细胞。2.网织红细胞计数。3.血清铁蛋白、血清铁及铁饱和度。4.本品宜饭后或餐中服用,或减轻胃部刺激,但药物吸收稍有影响。5.口服本品后应漱口或以纸质(或塑料)管吸服,以保护牙齿。6.本品遇光易变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