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生素B1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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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适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预防和治疗,如维生素B1缺乏所致的脚气病或Wernicke脑病。亦用于周围神经炎、消化不良等的辅助治疗。2.全胃肠道外营养或摄入不足引起的营养不良时维生素B1的补充。3.下列情况时维生素B1的需要量增加:妊娠或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血液透析、长期慢性感染、发热、重体力劳动、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肝胆系统疾病(肝功能损害、酒精中毒伴肝硬化)、小肠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腹泻、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回肠切除)及胃切除后。4.大量维生素B1对下列遗传性酶缺陷病可改善症状:亚急性坏死性脑脊髓病(Leigh病)、支链氨基酸病,乳酸性酸中毒和间歇性小脑共济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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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维生素B110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蔗糖、药用硫酸钙、枸橼酸、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 |
每500kcal溶液蛋白质protein20g,脂肪fat19.5g,碳水化合物carbohydrate61.5g,膳食纤维fibre7.5g,矿物质minerals2.5g,维生素vits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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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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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083 |
国药准字H20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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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预防和治疗,如维生素B1缺乏所致的脚气病或Wernicke脑病。亦用于周围神经炎、消化不良等的辅助治疗。2.全胃肠道外营养或摄入不足引起的营养不良时维生素B1的补充。3.下列情况时维生素B1的需要量增加:妊娠或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血液透析、长期慢性感染、发热、重体力劳动、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肝胆系统疾病(肝功能损害、酒精中毒伴肝硬化)、小肠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腹泻、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回肠切除)及胃切除后。4.大量维生素B1对下列遗传性酶缺陷病可改善症状:亚急性坏死性脑脊髓病(Leigh病)、支链氨基酸病,乳酸性酸中毒和间歇性小脑共济失调。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1.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1)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2)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3)意识障碍;(4)心/肺疾病的恶病质;(5)癌性恶病质和癌肿治疗的后期;(6)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2.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1)颌面部损伤;(2)头颈部癌肿;(3)吞咽障碍;(4)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3.危重疾病:(1)大面积烧伤;(2)创伤;(3)脓毒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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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1)预防用量:推荐膳食中每日摄入维生素B1量,男性青年及成人1.2~1.5mg,女性青年及成人1~1.1mg,孕妇1.5mg,乳母1.6mg。正常膳食均可达上述需要量。(2)治疗用量:①成人脚气病(轻型或重型维持量),一次5~10mg,一日3次;维生素B1缺乏症,一次5~10mg,一日3次,至症状改善;②妊娠期由于维生素B1缺乏而致神经炎:一日5~10mg。③嗜酒而致维生素B1缺乏:一日40mg。2.儿童:(1)预防用量:推荐膳食中每日摄入维生素B1量,出生至3岁婴儿0.3~0.7mg,4~6岁小儿0.9mg,7~10岁小儿1mg。正常膳食均可达上述需要量。(2)治疗用量:①小儿脚气病(轻型):一日10mg。②维生素B1缺乏症:一日10~50mg,分次服。 |
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先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1 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 2 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或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3 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若病人的耐受力较差,也可从使用0.75kcal/ml的低浓度开始,以使机体逐步适应,本品低能量密度规格更便于医护人员控制能量输入速率,较适于糖尿病等对能量摄入敏感的患者。 4 若病人不愿或不能摄入过多的液体,如心、肾功能不足患者,为满足机体能量要求,可酌情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5 本品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适应全浓度输注者,本品不宜稀释,操作过程须谨慎,以保证产品的无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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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以下患者禁用: 1肠道功能衰竭; 2完全性肠道梗阻; 3严重腹腔内感染; 4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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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1.不能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 2.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 3.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生处方决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具体使用由医生处方决定。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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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预防和治疗,如维生素B1缺乏所致的脚气病或Wernicke脑病。亦用于周围神经炎、消化不良等的辅助治疗。2.全胃肠道外营养或摄入不足引起的营养不良时维生素B1的补充。3.下列情况时维生素B1的需要量增加:妊娠或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血液透析、长期慢性感染、发热、重体力劳动、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肝胆系统疾病(肝功能损害、酒精中毒伴肝硬化)、小肠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腹泻、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回肠切除)及胃切除后。4.大量维生素B1对下列遗传性酶缺陷病可改善症状:亚急性坏死性脑脊髓病(Leigh病)、支链氨基酸病,乳酸性酸中毒和间歇性小脑共济失调。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1.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1)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2)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3)意识障碍;(4)心/肺疾病的恶病质;(5)癌性恶病质和癌肿治疗的后期;(6)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2.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1)颌面部损伤;(2)头颈部癌肿;(3)吞咽障碍;(4)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3.危重疾病:(1)大面积烧伤;(2)创伤;(3)脓毒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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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B1结合三磷酸腺苷形成维生素B1焦磷酸盐(二磷酸硫胺,辅羧酶),是碳水化合物代谢时所必需的辅酶;维生素B1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缺乏时胆碱酯酶活性增强,乙酰胆碱水解加速,致神经冲动传导障碍,影响胃肠、心肌功能。 |
本品能补充人体日常生理功能所需的能量及营养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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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剂量应用时,测定血清茶碱浓度可受到干扰,测定尿酸浓度可呈假性增高,尿胆原可呈假阳性。2.治疗Wernicke脑病注射葡萄糖前,应先应用维生素B1。3.维生素B1一般可由正常食物中摄取,较少发生单一维生素B1缺乏。如有缺乏症状表现,使用复合维生素B制剂较宜。 |
1不宜用于要求低渣膳食的病人; 2严禁经静脉输注; 3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4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具体使用由医生处方决定。 (1)不能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 (2)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 (3)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生处方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