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改善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症状,提高骨量减少者的骨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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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依普黄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结构式:分子式:C27H44O2分子量:4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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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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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77 |
国药准字H2001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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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改善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症状,提高骨量减少者的骨密度。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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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餐后口服。每日三次,每次0.2g(1片),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m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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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低钙血症患者忌用。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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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婴幼儿和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不能确定,不宜服用本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能确定,不宜服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患者应慎重用药。 |
儿童注意事项: 给小儿服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血清钙值,尿中钙/铬比值等,同时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关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的生理机能低下,要注意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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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改善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症状,提高骨量减少者的骨密度。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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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文献报道,本品属植物性促进骨形成药物,能直接作用于骨,具有雌激素样的抗骨质疏松特性,但无雌激素对生殖系统的影响。其抗骨质疏松的机理为:1促进成骨细胞的增殖,促进骨胶原合成和骨基质的矿化,增加骨量;2减少破骨细胞前体细胞的增殖和分化,抑制成熟破骨细胞活性,降低骨吸收;3通过雌激素样作用增加降钙素的分泌,间接产生抗骨吸收作用。本品的急性毒性甚小,对小鼠灌胃给药LD5010000mg/kg,腹腔注射给药LD502500mg/kg。对犬连续一年经口服给药的长期毒 |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 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b(TGF-b)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 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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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重度食道炎、胃炎、十二指肠炎、溃疡病和胃肠功能紊乱患者慎用。2中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服药期间需补钙。4对男性骨质疏松症无用药经验。 |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5.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