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氨基酸类药用于改善手术前后病人的营养状况及各种原因所致低蛋白血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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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由18种氨基酸与钾、钠、钙、镁等无机盐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其组分为每1000ml含:L-谷氨酸(C5H9NO4)9.0gL-脯氨酸(C5H9NO2)8.1gL-丝氨酸(C3H7NO3)7.5gL-苯丙氨酸(C9H11NO2)5.5gL-亮氨酸(C6H13N。 |
结晶磺胺,其化学名称为对氨基苯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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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和平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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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01 |
国药准字H13022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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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氨基酸类药用于改善手术前后病人的营养状况及各种原因所致低蛋白血症患者。 |
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葡萄球菌等的外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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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周围静脉滴注时,成人一般每日250~750ml,缓慢静脉滴注。注射速度每1小时输注氨基酸相当10g左右(本品100ml),1分钟约25滴缓慢滴注。老人及重症病人更需缓慢滴注。从氨基酸的利用考虑,应与葡萄糖液或脂肪乳剂并用。 2 经中心静脉输注时,成人一日500~750ml,按一般胃肠外营养支持的方法,与葡萄糖、脂肪乳剂及其它营养要素混合后经中心或周围静脉连续输注(16~24小时连续使用),并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等情况,按医嘱适当增减用量。 |
外用。喷、撒布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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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尿毒症患者和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禁用。严重酸中毒、充血型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老年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2个月以下婴儿及肝、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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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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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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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氨基酸类药用于改善手术前后病人的营养状况及各种原因所致低蛋白血症患者。 |
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葡萄球菌等的外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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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能量供给充足的情况下,氨基酸输液可进入组织细胞,参与蛋白质的合成代谢,获得正氮平衡,并生成酶类、激素、抗体、结构蛋白,促进组织愈合,恢复正常生理功能。 |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在结构上类似对氨基苯甲酸(PABA),可与PABA竞争性作用于细菌体内的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止PABA作为原料合成细菌所需的叶酸,减少了具有代谢活性的四氢叶酸的量,而后者则是细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和脱氧核糖核酸的必需物质,因此抑制了细菌的生长繁殖。抗菌谱较广,对溶血性链球菌、脑膜炎奈瑟菌、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及阴性菌均具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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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60mmol/L的醋酸,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2.外周静脉输注时,因加有葡萄糖呈高渗状态,滴注速度必须缓慢。 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4.本品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 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 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也可过敏; 3.应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4.治疗中须注意:(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