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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维生素B12溶液

复方维生素B12溶液

处方 非医保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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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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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维生素B12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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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维生素B12溶液
复方维生素B12溶液
阿胶
阿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维生素B12、硫酸庆大霉素

阿胶

生产企业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华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22

国药准字Z200532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补血,止血,滋阴润肠。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多种出血证;阴虚证及燥证。

用法用量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内服:烊化兑服,5~10g;炒阿胶可入汤剂或丸、散。

副作用

尚不明确。

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者慎服。

禁忌

成分

本品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补血,止血,滋阴润肠。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多种出血证;阴虚证及燥证。

药理作用

本品含有维生素B12和硫酸庆大霉素。具有减轻因放射性灼烧伤所致的局部肿胀和局部抗菌作用、缩短放射性灼伤创面的愈合时间。本药的毒理试验高达500mg/kg,未发现任何毒性反应,其LD50>500mg/kg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尚不明确。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