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氨基酸类药。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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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十八种氨基酸组成。氨基酸含量为10%。氨基酸浓度(毫克/1000毫升)L-异亮氨酸560L-精氨酸790L-亮氨酸1,250L-天门冬氨酸380醋酸L-赖氨酸1,240L-半胱氨酸100(相当赖氨酸880)L-谷氨酸650L-蛋氨酸350L-组氨酸600L-苯丙氨酸935L-脯氨酸330L-苏氨酸650L-丝氨酸220L-色氨。 |
地黄、黄芪、当归、玄参、麦冬、石斛、川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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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徐州市第五制药厂有限公司 |
北京华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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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101 |
国药准字Z19991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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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氨基酸类药。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
养阴清热、益气生血。用于阴虚内热、气血不足所致的口干咽燥、食欲减退、倦怠无力;有助于减轻肿瘤病人白细胞下降,改善免疫功能,用于肿瘤患者放疗时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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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周围静脉滴注时,成人一般每日250~750ml,缓慢静脉滴注。注射速度每1小时输注氨基酸相当10g左右(本品100ml),1分钟约25滴缓慢滴注。老人及重症病人更需缓慢滴注。从氨基酸的利用考虑,应与葡萄糖液或脂肪乳剂并用。 2.经中心静脉输注时,成人一日500~750ml,按一般胃肠外营养支持的方法,与葡萄糖、脂肪乳剂及其它营养要素混合后经中心或周围静脉连续输注(16~24小时连续使用),并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等情况,按医嘱适当增减用量。 |
口服。一次50ml,一日1次。放射治疗前3天开始服用,放疗期间,在每次放射治疗前1小时服用,至放疗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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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尿毒症患者和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禁用。严重酸中毒、充血型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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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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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氨基酸类药。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
养阴清热、益气生血。用于阴虚内热、气血不足所致的口干咽燥、食欲减退、倦怠无力;有助于减轻肿瘤病人白细胞下降,改善免疫功能,用于肿瘤患者放疗时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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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氨基酸输液在能量供给充足的情况下,可进入组织细胞,参与蛋白质的合成代谢,获得正氮平衡,并生成酶类、激素、抗体、结构蛋白,促进组织愈合,恢复正常生理功能。 |
偶见服药后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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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严格控制滴注速度。2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4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
忌食辛辣食物;脾虚湿重、舌苔厚腻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