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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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丸含维生素A5000单位,维生素E2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100ml内含枸橼酸铁铵2g,维生素B10.02g,甘油磷酸钠0.2g、咖啡因0.08g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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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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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21 |
国药准字H34023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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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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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一次。 |
口服。成人:每次10~20ml,一日3次,预防量为治疗量的1/5。儿童:1~2ml/(kg/日),分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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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铁负荷过高、血色病、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及不伴缺铁的其他贫血(如地中海性贫血)禁用;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3;铁过敏者禁用;4;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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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2.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拿到之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报道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延缓、早期骨骺愈合等。2.维生素A能从乳汁分泌,乳母摄入量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3.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丸。4.有维生素A过量摄入,并可能合并早期妊娠者,应作妊娠试验,并测血中维生素A含量。5.维生素A过量期应避孕。6.妊娠妇女如有维生素A摄入过量中毒,应进行有无胎儿致畸风险的咨询。7.孕妇摄入正常膳食时,尚未发现有确切的维生素E缺乏,维生素E能部分通过胎盘,胎儿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廓清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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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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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A有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眼结膜、角膜增加视网膜感光度等正常机能的作用,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E属于抗氧剂,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可保护皮肤、还能增强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 |
铁为血红蛋白及肌红蛋白的主要组成成分。血红蛋白是红细胞中主要携氧者;肌红蛋白系肌肉细胞贮存氧的部位,以助肌肉运动时供氧需要。与三羧循环有关的大多数酶和因子均含铁,或仅在铁存在时才能发挥作用。所以对缺铁患者积极补充铁剂后,可加速血红蛋白合成,并逐渐纠正与组织缺铁和含铁酶活性降低有关的生长迟缓、行为异常、体力不足、粘膜组织变化以及皮肤、指甲病变等症症状。维生素B1有维持和改善胃肠功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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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应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服用。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粒。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如肠炎、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憩室炎及胰腺炎;消化性溃疡。2.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后,血清铁或铁蛋白增高,大便隐血实验呈假阳性,易导致漏诊。3.服药期间需定期作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1.血红蛋白及红细胞。2.网织红细胞计数。3.血清铁蛋白、血清铁及铁饱和度。4.本品宜饭后或餐中服用,或减轻胃部刺激,但药物吸收稍有影响。5.口服本品后应漱口或以纸质(或塑料)管吸服,以保护牙齿。6.本品遇光易变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