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服主要适用于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及室性心动过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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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盐酸莫雷西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罗帕酮,化学名称: 3-苯 基-1-【2-13-(丙氨基)-2-羟基丙氧基]=苯基】-1-丙酮盐酸盐。分子式:C21H27NO3·HCl,分子量: 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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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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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72 |
国药准字H3202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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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服主要适用于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及室性心动过速。 |
用于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及室上性心动过速(包括伴预激综合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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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剂量应个体化,在应用本品前,应停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1~2个半衰期。口服,成人常用量150~300mg,每8小时一次,极量为每日900mg。 |
口服: 1次100~ 200mg(2- 4片),一日3- 4次。治疗量:一日300-900mg(6~18片),分4 6次服用。维持量一日300-600mg(6~-12片),分2- 4次服用。由于其局部麻醉作用,宜在饭后与饮料或食物同时吞服,不得嚼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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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及双束支传导阻滞且无起搏器者应禁用。 2.禁用于心源性休克与过敏者。 |
(1)不良反应较少,主要者为口干,舌唇麻木,可能是由于其局部麻醉作用所致。此外,早期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闪耀,其后可出现胃肠道降碍如恶心、呕吐、便秘等。也有出现房室阻断症状。有两例在连续服用两周后出现胆汁郁积性肝损伤的报道,停药后2~4周各酶的活性均恢复正常。据认为这一病理 变化属于过敏反应及个体因素性。 (2)在试用过程中未见肺、肝及造血系统的损害,有少数病人出现上述口干、头痛、眩晕、胃肠道不适等轻微反应,一般都在停药后或减量后症状消失,有报道个别病人出现房室传导阻滞, Q-T间期延长,P-R间期轻度延长,QRS时间延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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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该药在18岁以下儿童应用的报道。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孕妇和胎儿的安全性不详。可通过乳汁排泄。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因心脏以外的不良反应停药者多。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确定,因此仅用于药物作用对胎儿有利的情况下。尚不知该药是否存在于母乳,建议哺乳期妇女停用。儿童用药:该药在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清楚。老年用药:该药在老年患者中应用并无与年龄相关的副作用增加现象。但老年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血压下降。而且老年患者易发生肝、肾功能损害,因此要谨慎应用。老年患者的有效药物剂量较正常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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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服主要适用于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及室性心动过速。 |
用于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及室上性心动过速(包括伴预激综合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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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1类抗心律失常药,具体分类尚有不同意见。它可抑制快Na+内流,具有膜稳定作用,缩短2相和3相复极及动作电位时间,缩短有效不应期。对窦房结自律性影响很小,但可延长房室及希浦系统的传导。本品血液动力学作用轻微,在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可使心衰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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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CAST试验证实本品在心肌梗死后无症状的非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病人中可增加两周内的死亡率,长期应用也未见到对改善生存有益,故应慎用于此类病人。 2.注意促心律失常作用与原有心律失常加重的鉴别。用药早期最好能进行监测。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Ⅰ度房室阻滞和室内阻滞; (2)肝或肾功能不全; (3)严重心衰。 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1)血压; (2)心电图; (3)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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