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服主要适用于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及室性心动过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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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盐酸莫雷西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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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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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72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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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服主要适用于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及室性心动过速。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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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剂量应个体化,在应用本品前,应停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1~2个半衰期。口服,成人常用量150~300mg,每8小时一次,极量为每日900mg。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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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及双束支传导阻滞且无起搏器者应禁用。 2.禁用于心源性休克与过敏者。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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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该药在18岁以下儿童应用的报道。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孕妇和胎儿的安全性不详。可通过乳汁排泄。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因心脏以外的不良反应停药者多。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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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服主要适用于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及室性心动过速。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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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1类抗心律失常药,具体分类尚有不同意见。它可抑制快Na+内流,具有膜稳定作用,缩短2相和3相复极及动作电位时间,缩短有效不应期。对窦房结自律性影响很小,但可延长房室及希浦系统的传导。本品血液动力学作用轻微,在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可使心衰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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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CAST试验证实本品在心肌梗死后无症状的非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病人中可增加两周内的死亡率,长期应用也未见到对改善生存有益,故应慎用于此类病人。 2.注意促心律失常作用与原有心律失常加重的鉴别。用药早期最好能进行监测。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Ⅰ度房室阻滞和室内阻滞; (2)肝或肾功能不全; (3)严重心衰。 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1)血压; (2)心电图; (3)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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