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其化学名称为:4-[2-丙基-甲基-6-〔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甲基]联苯-2-羧酸;分子式:C33H30N4O2分子量:514.63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3-乙基-5-甲基-2-(2-氨基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 |
|
| 生产企业 |
山西邦仕得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837 |
国药准字H2009374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1.高血压: |
|
| 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40mg(1片),每日一次,口服。根据降压效果,遵医嘱在20mg~80mg间调整剂量。最大剂量80mg(2片),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有协同降压作用。若欲加大药物剂量,必须考虑到替米沙坦发挥最大降压作用时间,通常在治疗开始后四至八周。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老年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儿童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瘦小者、体质虚弱者、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从2.5mg,每日一次开始用药;合用其他抗高血压药者也从此剂量开始用药。用药剂量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期应不少于7~14天,以便医生充分评估患者对该剂量的反应。但在临床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加快调整速度。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需减量。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妊娠及哺乳者;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 |
对氨氯地平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 |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及哺乳者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
|
|
| 成分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1.高血压: |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替米沙坦是一种口服的特异性非肽类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型)拮抗剂。替米沙坦选择性地与AT1受体位点高亲和力结合,持久地拮抗血管紧张素Ⅱ,并致血醛固酮水平下降,从而产生降低血压作用。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阻断离子通道,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激酶Ⅱ),不影响该酶降解缓激肽,因此不会出现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对于高血压患者,替米沙坦可降低收缩压及舒张压而不影响心率。替米沙坦停药后不出现反弹性高血压。首剂替米沙坦后3小时内降压效应逐渐明显。动态血压监测显示替米沙坦服药后降压效果持续超过24小时。服用替米沙坦40mg或80mg后降压的谷波/峰波比值始终在60%以上。在治疗开始后4周可获得最大降压效果,并可在长期治疗中维持。非临床毒理研究:应用与临床治疗相当的替米沙坦剂量范围,能引起红细胞指数(红细胞、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降低和血尿素氮与肌酐增加以及血压正常的动物血钾升高。在狗可见肾小管扩张及萎缩。大鼠和狗可见胃粘膜损伤(糜烂、溃疡、炎症)。可见血浆肾素活性增高与肾近球细胞肥厚/增生。这些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共有的反应,可口服盐类补充剂预防。动物实验提示替米沙坦对于子代出生后发育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包括体重较低,睁眼延迟,较高死亡率。体外实验未发现致突变性和相关的诱变活性,在大鼠和小鼠未发现致癌性。 |
1.本品的安全性在美国等国外的临床研究中有了较为完整的数据,涉及患者超过11000名。总体而言,患者对于使用本品每日剂量达10mg范围内均有较好的耐受性。 2.本品治疗过程中报道的不良反应,多为轻或中度。 3.在本品10mg(N=1720)直接与安慰剂(N=1250)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氨氯地平组由于不良反应停药的仅有1.5%,对比安慰剂组(约1%)没有显著性的差别。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和水肿。 (1)心血管系统: 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以及房颤)﹑心动过缓﹑胸痛﹑低血压﹑外周局部缺血﹑晕厥﹑心动过速﹑体位性头晕﹑体位性低血压﹑血管炎。 (2)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 感觉减退﹑周围神经病变﹑感觉异常﹑震颤﹑眩晕。 (3)胃肠系统: 食欲减退﹑便秘﹑消化不良﹑吞咽困难﹑腹泻﹑肠胃胀气﹑胰腺炎﹑呕吐﹑牙龈增生。 (4)全身: 过敏性反应﹑乏力﹑背痛﹑潮热﹑全身不适﹑疼痛﹑僵直﹑体重增加﹑体重下降。 (5)肌肉骨骼系统: 关节痛﹑关节病﹑肌肉痛性痉挛﹑肌痛。 (6)精神病学: 性功能障碍(男性和女性)﹑失眠﹑神经质﹑抑郁﹑梦境异常﹑焦虑﹑人格障碍。 (7)呼吸系统: 呼吸困难﹑鼻衄。 (8)皮肤及附属物: 血管性水肿﹑多形性红斑﹑瘙痒﹑皮疹﹑红斑疹﹑斑丘疹。 (9)特殊感觉: 视觉异常﹑结膜炎﹑复视﹑眼痛﹑耳鸣。泌尿系统:尿频﹑排尿异常﹑夜尿。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多汗。 (10)营养代谢: 高血糖﹑口渴。 (11)造血系统: 白细胞减少﹑紫癜﹑血小板减少。 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这些事件的发生率小于1%,但是在所有多剂量的研究中,这些副反应的发生率在1%至2%。 |
|
| 注意事项 |
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患者,导致严重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强力利尿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等引起血容量不足或/和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祛除病因并纠正血容量及血钠水平。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患者,本品可引起急性低血压,高氮血症,少尿或罕见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本品对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无效,因此不推荐用于该类患者。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阻塞性肥厚性心肌病患者使用本品应特别谨慎。服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血钾水平,尤其肾功能不良和/或心力衰竭的患者。与保钾类利尿药、钾离子补充剂、含钾的盐替代品或可升高血钾水平的其它药物(肝素等)合用可致血清钾水平升高,因此与这些药物合用应谨慎。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障碍的患者,本品清除率可降低。该类患者服用本品应慎重。本品含有山梨醇,遗传性果糖耐受不良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本品的疗效在黑人低于其它人种,这可能与黑人高血压人群的低肾素状态占较高优势有关。和其它抗高血压药物一样,对于缺血性心脏病或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过度降压可以引起心肌梗塞或中风。 |
1.低血压: 症状性低血压可能发生,特别是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中。因本品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 2.心绞痛加重或心肌梗死: 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苯磺酸氨氯地平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出现心绞痛恶化或发生急性心肌梗死。 3.β受体阻滞剂停药: β受体阻滞剂突然停药可能出现危险,由于氨氯地平不是β受体阻滞剂,其对因β受体阻滞剂停药出现的危险不能给予有效保护;任何一种β受体阻滞剂均应逐步停药。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 因本品通过肝脏大量代谢,并且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清除半衰期(t1/2)为56小时,因此本品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时应缓慢增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