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甲磺酸加贝酯。 |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988 |
国药准字H200665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用于急性轻型(水肿型)胰腺炎的治疗,也可用于急性出血坏死型胰腺炎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2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仅供静脉点滴使用,一次0.1g,治疗开始3天一日用量0.3g,症状减轻后改为0.1g/日,疗程6~10天,先以5ml注射用水注入盛有加贝酯冻干粉针瓶内,待溶解后即移注于5%葡萄糖液或林格氏液500ml中,供静脉点滴用。点滴速度不宜过快,应控制在1mg/kg/h以内,不宜超过2.5mg/kg/h。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对多种药物有过敏史及妊娠妇女和儿童不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用于急性轻型(水肿型)胰腺炎的治疗,也可用于急性出血坏死型胰腺炎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氧化苦参碱在四氯化碳及D-氨基乳糖实验性肝损伤中观察到肝保护作用。临床研究表明,TNF/TNF-R和Fas/Fasl是介导PSV肝毒性的两条主要系统,实验结果提示氧化苦参碱通过抑制M,激活及分泌TNF-a,从而阻断TNF-a的肝毒性,氧化苦参碱可增强NK细胞活性,改善和纠正免疫紊乱状态,使免疫系统识别和清除病毒能力增强。动物实验表明,氧化苦参碱在X射线照射前两天开始肌内注射200mg/kg,能明显防止60Co照射所致家兔的白细胞降低,对照射所致小白鼠细胞下降也有明显效果。研究表明,氧化苦参碱通过与OH作用形成有机自由基或氧化苦参碱自由基从而清除OH自由基,保护5’-TMP,使其免受辐射损伤,发挥抗癌作用。氧化苦参碱是对药物代谢过程起关键作用的肝微粒体细胞色素P450的诱导剂。与环磷酰胺合用,有协同抗癌作用,机制之一为氧化苦参碱通过诱导P450,提高环磷酰胺的活化,并且氧化苦参碱与降低1/2剂量的环磷酰胺合用时,抗癌作用相当于原剂量作用,同时抑制了环磷酰胺对白细胞的毒性,明显减轻了白细胞降低程度。 |
加贝酯是一种非肽类蛋白酶的抑制剂,可抑制胰蛋白酶、激肽释放酶、纤维蛋白溶酶、凝血酶等蛋白酶的活性,从而制止这些酶所造成的病理生理变化。经对动物实验性急性胰腺炎观察,可抑制活化的胰蛋白酶、减轻胰腺损伤,同时改善血清淀粉酶、脂肪酶活性,抑制尿素氮升高。 |
|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
1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谨防过敏,一旦发现应及时停药或抢救。2勿将药液注入血管外。3多次使用应更换注射部位。4药液应新鲜配制,随配随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