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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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普罗宁。 |
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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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瑞格制药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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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002 |
国药准字H2006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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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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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加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
除非有医生特别指示,严重患者:每天420mg,分三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中等程度肝病患者,每天280mg,分两次于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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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硫普罗宁产生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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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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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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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硫代乙酰胺、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
个别病人使用时发生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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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相应处理。 |
1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和哺乳妇女均需慎用。2本品的总不良反应率约为12%,消化道反应(包括呕吐、腹泻、腹痛等)约9.6%;神经系统反应1.3%;皮疹<1%;少数患者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