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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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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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安康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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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42 |
国药准字H2005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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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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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3g,每日三次,疗程12周,遵医嘱。 |
除非有医生特别指示,严重患者:每天420mg,分三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中等程度肝病患者,每天280mg,分两次于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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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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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遵医嘱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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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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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在CCl4所致大鼠慢性肝损伤的模型上,本品有降低血清转氨酶、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并使肝脏病变程度减轻的作用。 |
个别病人使用时发生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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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
1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和哺乳妇女均需慎用。2本品的总不良反应率约为12%,消化道反应(包括呕吐、腹泻、腹痛等)约9.6%;神经系统反应1.3%;皮疹<1%;少数患者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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