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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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碱 |
本品主要成分总葫芦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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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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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832 |
国药准字Z120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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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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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150mg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二个月为一个疗程。 |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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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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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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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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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苦参碱对异硫氰酸1-萘酯所致胆汁郁积型黄疸模型小鼠腹腔注射给药,可降低其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结合胆红素水平,并减轻模型动物的肝细胞损害。 |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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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偶致恶心、腹胀、头痛及眩晕,数天后可消失,如仍有反应应停药,通常会消失。 |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