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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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氧萘丙酸 |
黄芪、当归、川芎、桃仁、红花、地龙、丹参、血竭、三七、乳香(制)、没药(制)、琥珀、牛膝、淫羊藿、乌稍蛇(去头尾)、全蝎、僵蚕(炒)、穿山甲(烫)、狗骨(制)、苏合香、冰片、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龟甲(醋制)、朱砂、天麻、钩藤、菊花、防风、羌活、白芷、麻黄、葛根、桂枝、细辛、附子(制)、槲寄生、骨碎补(烫)、威灵仙(酒炒)、绵萆薢、红参、白术(炒)、茯苓、甘草、胆南星、天竺黄、何首乌(制)、熟地黄、玄参、黄连、大黄(酒制)、沉香、檀香、丁香、草豆蔻、香附(醋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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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经纬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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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86 |
国药准字Z22024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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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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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每日剂量500~750mg,维持量每日375~750mg,分早晨及傍晚2次服用。轻、中度疼痛或痛经时,开始用500mg,必需时经6~8小时后再服250mg,日剂量不得超过1250mg。 |
口服。一次7.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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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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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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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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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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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服用耐受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轻度和暂时不适。偶有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肠道出血、失眠或嗜睡、耳鸣、瘙痒、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视觉障碍及出血时间延长,一般不需中断治疗。 2.与乙酰水杨酸等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反应,禁用于对本品及对乙酰水杨酸过敏的病人。 3.对伴有消化性溃疡或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对有活动性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应在严格监督下使用。 4.本品可加强双香豆素的抗凝血作用。 5.与丙磺舒合用时,可增加本品的血药水平及明显延长本品的血药半衰期。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