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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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氧萘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格列奈。 化学名称:(S)-2-乙氧基-4-[2-[[甲基-1-[2-(1-哌啶基)苯基]丁基]氨基]-2-氧代乙基]苯甲酸 分子式:C27H36N2O4 分子量:45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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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经纬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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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86 |
国药准字H20217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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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
2型糖尿病、餐后高血糖、胰岛素抵抗、糖耐量减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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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每日剂量500~750mg,维持量每日375~750mg,分早晨及傍晚2次服用。轻、中度疼痛或痛经时,开始用500mg,必需时经6~8小时后再服250mg,日剂量不得超过12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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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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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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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
2型糖尿病、餐后高血糖、胰岛素抵抗、糖耐量减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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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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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服用耐受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轻度和暂时不适。偶有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肠道出血、失眠或嗜睡、耳鸣、瘙痒、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视觉障碍及出血时间延长,一般不需中断治疗。 2.与乙酰水杨酸等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反应,禁用于对本品及对乙酰水杨酸过敏的病人。 3.对伴有消化性溃疡或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对有活动性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应在严格监督下使用。 4.本品可加强双香豆素的抗凝血作用。 5.与丙磺舒合用时,可增加本品的血药水平及明显延长本品的血药半衰期。 |
普通患者群瑞格列奈用于治疗饮食控制、降低体重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血糖且仍有糖尿病症状的患者。同其他大多数口服促胰岛素分泌降血糖药物一样,瑞格列奈也可致低血糖。合并用药会增加低血糖发生的危险性。当患者固定服用任何口服降糖药时发生应激反应,如发烧、外伤、感染或手术,可能会出现血糖控制失败。这时,有必要停止服用瑞格列奈而进行短期胰岛素治疗。口服降糖药随着大多患者用药时间的延长,可能出现降血糖作用减弱的情况。这可能由于糖尿病病情进展或由于对药物的反应降低。与第一次给药即失效的原发失效不同,此现象为继发失效。在判定为继发失效之前,应考虑调整剂量且坚持饮食控制和运动锻炼。特殊患者群体虚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建议进行谨慎的剂量调整(参见【用法用量】)。肝功能损伤患者:无相关资料。儿童患者:无相关资料。75岁以上患者:无相关资料。肝功能不全:在通常剂量下,与肝功能正常患者相比,肝功能损伤患者可能暴露于较高浓度的瑞格列奈及其代谢产物下。因此,瑞格列奈不应当在重度肝功能异常的患者中使用(参见【禁忌】),肝功能损伤患者应慎用本品。应延长调整剂量的调整间期,对患者的反应进行充分评估(参见【药代动力学】)。肾功能不全虽然瑞格列奈水平与肌酐清除率仅有微弱联系,但本品的血浆清除率在严重肾功能损伤患者中略有降低。由于肾功能损伤的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敏感性增强,这些患者增加剂量时应谨慎(参见【药代动力学】)。对驾驶和机械操纵能力的影响患者可能出现由低血糖引起的注意力不集中和意识降低。这可能导致在某些情况下(如: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发生危险。应告诉患者在驾驶时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发生。对那些发生低血糖时出现意识降低或丧失的患者,或经常出现低血糖的患者应尤为注意。在上述情况下,应首先考虑患者能否安全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