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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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氧萘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美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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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经纬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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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86 |
国药准字H20010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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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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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每日剂量500~750mg,维持量每日375~750mg,分早晨及傍晚2次服用。轻、中度疼痛或痛经时,开始用500mg,必需时经6~8小时后再服250mg,日剂量不得超过1250mg。 |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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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格列美脲在下列患者中禁用: 1、已知对格列美脲、其他磺脲类,其他磺脲类或赋形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的治疗,曾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昏迷前期或糖尿病昏迷的病人禁用。 3、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病人和透析病人使用本品,尚无足够经验。严重肾脏损害或肝功损害的病人,应改为胰岛素治疗,这不仅仅只是为了更好地控制血糖。 4、妊娠和哺乳:妊娠期不能服用本品,否则会伤害胎儿。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应建议换用胰岛素治疗。 5、为了防止可能自乳汁吸收伤害婴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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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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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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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抗炎作用。 |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 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 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 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 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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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服用耐受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轻度和暂时不适。偶有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肠道出血、失眠或嗜睡、耳鸣、瘙痒、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视觉障碍及出血时间延长,一般不需中断治疗。 2.与乙酰水杨酸等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反应,禁用于对本品及对乙酰水杨酸过敏的病人。 3.对伴有消化性溃疡或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对有活动性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应在严格监督下使用。 4.本品可加强双香豆素的抗凝血作用。 5.与丙磺舒合用时,可增加本品的血药水平及明显延长本品的血药半衰期。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