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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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氧萘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罗格列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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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经纬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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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86 |
国药准字H20030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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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
本品仅适用于其他降糖药无法达到血糖控制目标的2型糖尿病患者。 单一服用本品,并辅以饮食控制和运动,可控制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 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本品或单一抗糖尿病药物,而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与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联合应用。对服用最大推荐剂量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且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不可替代原抗糖尿病药物,则需在其基础上联合应用。 饮食控制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首选措施。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的基础治疗,而且对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有重要的作用。在开始服用本品前,应控制影响血糖控制的病症,如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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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每日剂量500~750mg,维持量每日375~750mg,分早晨及傍晚2次服用。轻、中度疼痛或痛经时,开始用500mg,必需时经6~8小时后再服250mg,日剂量不得超过1250mg。 |
糖尿病的治疗应个体化 本品的起始用量为4mg/日,每日1次,每次4片。经12周的治疗后,若空腹血糖控制不理想,可加量至8毫克/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服用(早、晚各1次)。不同剂量和用法的血糖降低情况详见临床作用和临床试验章节。 本品可于空腹或进餐时服用。 单药治疗:本品的起始用量为4毫克/日,每日1次,每次4片。临床试验表明,服用4毫克/次、每日2次可更明显降低患者的空腹血糖和HbAlc水平。 与磺酰脲类药物或二甲双胍合用:在使用抗糖尿病药物的同时加服本品,毋需改变原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的治疗剂量。 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本品的起始用量为4毫克/日,每日1次,每次4片。如患者出现低血糖,需减少磺酰脲类药物用量。 与二甲双胍合用:与二甲双胍合用时,本品的起始用量通常为4毫克/日,每日1次,每次4片。在合并用药期间,不会发生因低血糖而需调整二甲双胍用量的情况。 最大推荐剂量: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8毫克/日,可单次或分2次服用。临床研究表明,此剂量单药服用或与二甲双胍合用均安全有效。目前尚无本品以4毫克以上剂量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的足够临床试验资料。临床试验表明,8毫克/日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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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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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目前尚无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资料,故18岁以下患者不应服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毋需因年龄而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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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
本品仅适用于其他降糖药无法达到血糖控制目标的2型糖尿病患者。 单一服用本品,并辅以饮食控制和运动,可控制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 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本品或单一抗糖尿病药物,而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与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联合应用。对服用最大推荐剂量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且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不可替代原抗糖尿病药物,则需在其基础上联合应用。 饮食控制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首选措施。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的基础治疗,而且对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有重要的作用。在开始服用本品前,应控制影响血糖控制的病症,如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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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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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服用耐受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轻度和暂时不适。偶有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肠道出血、失眠或嗜睡、耳鸣、瘙痒、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视觉障碍及出血时间延长,一般不需中断治疗。 2.与乙酰水杨酸等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反应,禁用于对本品及对乙酰水杨酸过敏的病人。 3.对伴有消化性溃疡或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对有活动性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应在严格监督下使用。 4.本品可加强双香豆素的抗凝血作用。 5.与丙磺舒合用时,可增加本品的血药水平及明显延长本品的血药半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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