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象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也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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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主要化学成分为氢溴酸加兰他敏,其化学名称为:11-甲基-3-甲氧基-4a,5,9,10,11,12-六氢-6H-苯并呋喃[3a,3,2-ef][2]苯并氮杂卓-6-醇氢溴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7H21NO3·HBr 分子量:368.27 |
柴胡、黄芩、白芍、墨旱莲、人参、党参、郁金、香附(醋炙)、当归、薄荷、川芎、玄参、茯苓、法半夏、石菖蒲、牡丹皮、陈皮、干姜、白术(麸炒)、丹参、王不留行(炒)、女贞子(酒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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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圣大(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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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958 |
国药准字Z13021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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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象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也有改善作用。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心悸不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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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毫克(一片),一日4次,三天后改为一次10毫克(两片),一日4次或遵医嘱。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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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加兰他敏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3.心绞痛及心动过缓者禁用。4.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5.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6.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7.机械性肠梗阻、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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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童使用加兰他敏的研究资料和数据,不建议儿童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尚无孕妇服用本品的数据,因此孕妇服用时应权衡利弊。2.尚不明确本品是否从母乳排出,对哺乳期妇女尚无研究资料,因此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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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象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也有改善作用。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心悸不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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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文献报道,本品为抗胆碱酯酶药,可通过血脑屏障,药效试验证明本品对小鼠被动回避操作获得有促进作用,对茛菪碱和亚硝酸钠造成的记忆巩固障碍有明显改善;对大鼠明暗辨别操作的学习记忆再现有良好促进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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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消化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2.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3.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4.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因此建议服药期间,避免驾驶和机械操作。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