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Ⅳ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Ⅳ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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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柔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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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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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73 |
国药准字H3302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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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Ⅳ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Ⅳ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 |
适用于治疗急性白血病,包括慢性转为急性的骨髓性白血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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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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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供静脉注射或滴注,临用前每支加10ml注射用生理盐水溶解。成人一个疗程的用量为0.4-1.0mg/kg(体重),儿童为1.0mg/kg,一天一次,共3—5次,连续或隔日给药。停药一周后重复。总给药量不超600mg/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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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顺铂禁忌用于对顺铂或其他含铂化合物有过敏史的病人、以及肾功能不良的病人; 2.老年患者慎用; 3.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心脏病患者及有心脏病史的患者。 2对本药有严重过敏史患者。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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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儿童注意事项: 1.儿童用药时,应特别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慎用。 2.对儿童及生育年龄的患者,如必须给药,应考虑到对性腺的影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实验(小鼠)中有致畸报告。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避免给哺乳期妇女用药,必须用药时应终止哺乳(尚未确定哺乳时用药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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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Ⅳ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Ⅳ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 |
适用于治疗急性白血病,包括慢性转为急性的骨髓性白血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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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柔红霉素为周期非特异性抗肿瘤药,动物试验表明它对小鼠L1210白血病有延长生命的作用,并且对氨基甲叶酸、6-巯基嘌呤及5-氟尿嘧啶耐药的细胞株也显示出一定的疗效。另外,它对吉田肉瘤大鼠有延长生命的疗效,并且对环磷酰胺、三乙烯硫代磷酰胺、6-巯基嘌呤、5-氯尿嘧啶、丝裂霉素C及色霉素A3耐药的细胞株也显示出一定的疗效。柔红霉素作用机制在于细胞的核酸合成过程,能直接与DNA结合,阻碍DNA合成和依赖DNA的RNA合成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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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既往有肾病史或中耳炎史者慎用;在治疗中出现下列之一症状者停用:①周围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8万;②用药后持续性严重呕吐;③早期肾脏毒性的表现,如血清肌酐大于2mg/dl或尿素氮大于20mg/dl;或尿镜检在高倍视野中有白细胞10个、红细胞5个或管型5个; 2.顺铂可与铝相互作用生成黑色沉淀;含有铝部分的针头、注射器、套管或静注装置,可能与顺铂接触者,不应用于制备或使用该药; 3.使用本品时,应避光,静滴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4.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检查:①听力测验与神经功能检查;②血液尿素氮(BUN)、肌酐清除率与血清肌酐;③红细胞压积、血小板计数、白细胞总数与分类、血清氨基转移酶、转肽酶、胆红素与尿酸; 5.发生过量或毒性反应时,必须采取对症和支持措施,必须监测3~4周,以防延迟性毒性发生; 6.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混浊、封口松动、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药液中有异物等,切勿使用; 7.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再储存使用。 |
1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血象、肝功能及心电图变化,异常时应减量或停药。 2本药只能用于静脉注射。 3静脉注射时应注意部位和方法,尽可能慢,以防止引起血管疼痛,静脉炎和形成血栓。 4静脉注射时应注防止药液漏出血管外,以免引起组织损坏和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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