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临床适用症: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首选: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次选: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其他: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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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1-(四氢-2-呋喃基)-5-氟-2,4(1H,3H)-嘧啶二酮。 |
苦参、山豆根、半枝莲、防已、三棱、莪术、丹参、补骨脂、苦杏仁、乌梅、白扁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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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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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616 |
国药准字Z2005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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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适用症: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首选: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次选: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其他: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 |
参莲胶囊用于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瘀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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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用药。一次500mg(1粒),一日1~2次。 |
口服。每次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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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1.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恶心,不影响继续用药。2.本品处方中山豆根超出常规用量。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以及过敏性药疹等。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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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应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尚无本品在老年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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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临床适用症: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首选: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次选: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其他: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 |
参莲胶囊用于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瘀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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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在体内经肝脏活化逐渐转变为氟尿嘧啶而起抗肿瘤作用。能干扰和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主要作用于S期,是抗嘧啶类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其作用机制、疗效及抗瘤谱与氟尿嘧啶相似,但作用持久,吸收良好,毒性较低。化疗指数为氟尿嘧啶的2倍,毒性仅为氟尿嘧啶的1/4~1/7。慢性毒性试验中未见到严重的骨髓抑制,对免疫的影响较轻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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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骨髓抑制:可使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停药后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炎、腹痛、腹泻、便血等。 3肝功能不全、贫血、体弱者慎用;孕妇慎用或不用。 4尚可引起口腔炎、皮炎、脱发、肝肾损害及对心肌功能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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