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预防可能发生于有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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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更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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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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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752 |
国药准字H3102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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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预防可能发生于有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 2、Crohn‘s 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炎的患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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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
服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对治疗的反应情况及对药物的耐受性来决定。片剂应在每日固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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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更昔洛韦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瘙痒、头痛、心悸。 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 血液系统反应: 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 胃肠道反应: 胃痛及腹痛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头晕、耳鸣 肾脏反应: 蛋白尿、血尿 皮肤反应: 皮肤黄染 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 血液系统反应: 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胃肠道反应: 肝炎、胰腺炎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 皮肤反应: 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 肺部反应: 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 其他过敏反应: 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 男性生殖功能紊乱: 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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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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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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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预防可能发生于有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 2、Crohn‘s 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炎的患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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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2’-脱氧鸟嘌呤核苷酸的类似物,可抑制疮疹病毒的复制,其作用机理是:更昔洛韦首先被巨细胞病毒(CMV)编码(UL97基因)的蛋白激酶同系物磷酸化成单磷酸盐,再通过细胞激酶进一步磷酸化成二磷酸盐和三磷酸盐,在CMV感染的细胞内,三磷酸盐的量比非感染细胞中的量高100倍,提示本品在感染的细胞中可优先磷酸化。更昔洛韦一旦形成三磷酸盐,能在CMV感染的细胞内持续数天,更昔洛韦的三磷酸盐能通过以下方式抑制病毒的DNA合成:1竞争性地抑制病毒DNA聚合酶:2掺入病毒及宿主细胞的DNA内,从而导致病毒DNA延长的终止,更昔洛韦对病毒DNA聚合酶作用绞对宿主聚合酶强。临床已证实,本品对巨细胞病毒(CMV)和单纯疱疹病毒(HSV)所致的感染有效。 |
药理作用: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属口服不易吸收的磺胺药,吸收部分在肠微生物作用下分解成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5-氨基水杨酸与肠壁结缔组织络合后较长时间停留在肠壁组织中起到抗菌消炎和免疫抑制作用,如减少大肠埃希菌和梭状芽孢杆菌,同时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其他炎症介质白三烯的合成。因此,目前认为本品对炎症性肠病产生疗效的主要成分是5-氨基水杨酸。由本品分解产生的磺胺吡啶对肠道菌群显示微弱的抗菌作用。 遗传毒性: 在Ames试验及L51784小鼠淋巴瘸细胞HGPRT基因试验中SSZ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大鼠、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及小鼠外周RBC试验、姐妹染色体互换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及人淋巴细胞微核试验中,其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 生殖毒性: 雄性大鼠给药量为800mg/kg/日(4800mg/m2)时,出现雄性生育力损害,临床上有柳氮磺吡啶给药引起精子减少症和不育的报道,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大鼠及家兔给药剂量达人用量的6倍时,雌性动物生育力和胎仔未出现明显损害。目前尚无充分和严格控制的孕妇本品给药的临床研究资料。 致癌性: 进行了F344/N大鼠和B6C3F1小鼠经口给药两年的致癌性研究。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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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须知:所有患者需被告知更昔洛韦的主要毒性为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必要时需进行剂量调整,包括停药。应强调在治疗中密切接受血细胞计数检查的重要性,需通知患者更昔洛韦与测定血清肌酐水平有关。应警告患者更昔洛韦在动物引起精子生成减少并可能对人类造成生殖力损害。应警告可能妊娠的女性更昔洛韦可能造成胎儿损害,不建议妊娠使用权。建议可能妊娠的女性在使用本品治疗时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男性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至少90天应避孕。应警告患者更昔洛韦在动物可以引起肿瘤,虽然没有对人类进行相关研究的资料,更昔洛韦需被认为是一种潜在的致癌物。所有HIV阳性患者:这些患者可能正在接受叠氮胸苷(Zidovudine)治疗。需警告患者同时使用更昔洛韦和叠氮胸苷在一些患者不耐受,可能引起严重的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IDS患者可能正在接受didanosine治疗。需警告患者同时使用更昔洛韦和didanosine可能引起血清didanosine浓度显著提高。HIV阳性伴CMV视网膜患者:更昔洛韦是CMV视网膜炎的治疗药物,免疫损伤的患者在治疗中和治疗后可能持续经历视网膜炎的发展过程。需建议患者在接受更昔洛韦治疗时间最少4至6周进行1次眼科随访检查。有些患者可能需要更频繁的随访。器官移植受体:应警告器官移植受体,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的器官移植受体肾损害的发生率高,特别是合并使用肾毒性药物者,如环孢素和两性霉素B。虽然此毒性反应的特异性机制尚未确定。且大多数病例为可逆反应。但在同一试验中,接受本品的患者比较接受安慰剂的患者肾损害的发生率高,提示本品起重要作用。2实验室检查:由于接受本品的患者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的频率高,推荐定期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特别是以往使用更昔洛韦或其他核苷拮抗剂出现白细胞减少或在治疗开始时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个/μL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μL以下或血小板计数在2500/μL以下时应当暂停用药,直至中性粒细胞增至750/μL以上时方可重新给药。在评价更昔洛韦的临床试验中均可观察到血清肌酐水平增加,在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密切监测血清肌酐清除率以进行必要的剂量调整。3.更昔洛韦不能治愈巨细胞病毒感染,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 |
1.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服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5.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6.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7.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8.肝、肾功能检查。 9.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10.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11.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12.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13.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