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预防可能发生于有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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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更昔洛韦。 |
甲泼尼龙,化学名为:11β,17α,21-三羟基-6α-甲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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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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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752 |
国药准字H2002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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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预防可能发生于有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
1、风湿性疾病: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渡过急性期或危险期),用于:创伤后骨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急性非特异性腱鞘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上踝炎; 2、胶原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急性风湿性心肌炎;风湿性多肌痛;巨细胞关节。 3、皮肤疾病:天疱疮;大疱疱疹性皮炎;剥脱性皮炎;蕈样真菌病;严重的银屑病;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4、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血清病;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反应;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 5、眼部疾病:累及眼部及其附属器的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眼部带状疱疹;眼前睫感染;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交感性眼炎;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脉络视网膜炎;视神经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6、呼吸道疾病:肺部肉瘤病;其他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症(Loffl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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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
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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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更昔洛韦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1、体液及电解质紊乱 水钠潴留(浮肿、高血压、某些敏感患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低钾血症、低血钾性碱中毒。 2、骨骼肌肉系统 骨质疏松、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病理性骨折、肌无力、类固醇性肌病。 3、胃肠道 消化道溃疡、溃疡出血或穿孔、胰腺炎、食管炎。 4、皮肤 皮肤脆薄、瘀点、紫斑、伤口愈合延迟。 5、代谢 因蛋白质分解造成的负氮平衡 6、神经系统 颅内压升高、假性脑肿瘤、精神错乱及癫痫发作 7、内分泌系统 月经失调、引发柯兴氏症、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糖耐量降低、引发潜在的糖尿病、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及儿童生长受抑。 8、眼 后方囊下白内障、眼内压升高及眼球突出。 9、免疫系统 掩盖感染、引发潜在感染、并发机会性感染、过敏反应及抑制皮肤试验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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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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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一些动物试验表明,母亲服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致胎儿畸形。尚未作过足够的人类生殖研究,因而当皮质类固醇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或可能怀孕的妇女时,应仔细衡量它的益处和对母亲和胚胎或胎儿的潜在危险之间的关系。因为皮质类固醇在妊娠时的安全性尚无充分的证据,故仅在确定需要时,才可以用于孕妇。因皮质类固醇很容易透过胎盘,对怀孕期间用过大量皮质类固醇的母亲生育的婴儿,应仔细观察和评价是否有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症象。皮质类固醇对分娩的影响尚未知晓。皮质类固醇可随乳汁排出。 儿童用药:长期每天服用分次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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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预防可能发生于有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
1、风湿性疾病: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渡过急性期或危险期),用于:创伤后骨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急性非特异性腱鞘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上踝炎; 2、胶原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急性风湿性心肌炎;风湿性多肌痛;巨细胞关节。 3、皮肤疾病:天疱疮;大疱疱疹性皮炎;剥脱性皮炎;蕈样真菌病;严重的银屑病;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4、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血清病;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反应;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 5、眼部疾病:累及眼部及其附属器的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眼部带状疱疹;眼前睫感染;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交感性眼炎;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脉络视网膜炎;视神经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6、呼吸道疾病:肺部肉瘤病;其他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症(Loffl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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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2’-脱氧鸟嘌呤核苷酸的类似物,可抑制疮疹病毒的复制,其作用机理是:更昔洛韦首先被巨细胞病毒(CMV)编码(UL97基因)的蛋白激酶同系物磷酸化成单磷酸盐,再通过细胞激酶进一步磷酸化成二磷酸盐和三磷酸盐,在CMV感染的细胞内,三磷酸盐的量比非感染细胞中的量高100倍,提示本品在感染的细胞中可优先磷酸化。更昔洛韦一旦形成三磷酸盐,能在CMV感染的细胞内持续数天,更昔洛韦的三磷酸盐能通过以下方式抑制病毒的DNA合成:1竞争性地抑制病毒DNA聚合酶:2掺入病毒及宿主细胞的DNA内,从而导致病毒DNA延长的终止,更昔洛韦对病毒DNA聚合酶作用绞对宿主聚合酶强。临床已证实,本品对巨细胞病毒(CMV)和单纯疱疹病毒(HSV)所致的感染有效。 |
药理作用:本品为人工合成的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扩散透过细胞膜,并与胞浆内特异的受体结合。此结合物随后进入细胞核内与DNA(染色体)结合,启动mRNA的转录,继而合成各种酶蛋白,据认为全身给药的糖皮质激素最终即通过这些酶发挥多种作用。糖皮质激素不仅对炎症和免疫过程有重要影响,而且影响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代谢,并且对心血管系统、骨骼和肌肉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作用。4.4mg醋酸甲泼尼龙(4mg甲泼尼龙)的糖皮质激素样作用(抗炎作用)与20mg氢化可的松相同。甲泼尼龙仅有很低的盐皮质激素样作用。 毒理作用:某些动物实验表明,妊娠期间服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无证据表明皮质类固醇会致癌、致突变和抑制生育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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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须知:所有患者需被告知更昔洛韦的主要毒性为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必要时需进行剂量调整,包括停药。应强调在治疗中密切接受血细胞计数检查的重要性,需通知患者更昔洛韦与测定血清肌酐水平有关。应警告患者更昔洛韦在动物引起精子生成减少并可能对人类造成生殖力损害。应警告可能妊娠的女性更昔洛韦可能造成胎儿损害,不建议妊娠使用权。建议可能妊娠的女性在使用本品治疗时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男性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至少90天应避孕。应警告患者更昔洛韦在动物可以引起肿瘤,虽然没有对人类进行相关研究的资料,更昔洛韦需被认为是一种潜在的致癌物。所有HIV阳性患者:这些患者可能正在接受叠氮胸苷(Zidovudine)治疗。需警告患者同时使用更昔洛韦和叠氮胸苷在一些患者不耐受,可能引起严重的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IDS患者可能正在接受didanosine治疗。需警告患者同时使用更昔洛韦和didanosine可能引起血清didanosine浓度显著提高。HIV阳性伴CMV视网膜患者:更昔洛韦是CMV视网膜炎的治疗药物,免疫损伤的患者在治疗中和治疗后可能持续经历视网膜炎的发展过程。需建议患者在接受更昔洛韦治疗时间最少4至6周进行1次眼科随访检查。有些患者可能需要更频繁的随访。器官移植受体:应警告器官移植受体,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的器官移植受体肾损害的发生率高,特别是合并使用肾毒性药物者,如环孢素和两性霉素B。虽然此毒性反应的特异性机制尚未确定。且大多数病例为可逆反应。但在同一试验中,接受本品的患者比较接受安慰剂的患者肾损害的发生率高,提示本品起重要作用。2实验室检查:由于接受本品的患者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的频率高,推荐定期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特别是以往使用更昔洛韦或其他核苷拮抗剂出现白细胞减少或在治疗开始时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个/μL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μL以下或血小板计数在2500/μL以下时应当暂停用药,直至中性粒细胞增至750/μL以上时方可重新给药。在评价更昔洛韦的临床试验中均可观察到血清肌酐水平增加,在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密切监测血清肌酐清除率以进行必要的剂量调整。3.更昔洛韦不能治愈巨细胞病毒感染,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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