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醋酸可的松片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以及合成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所致的各型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必要时也可利用其药理作用治疗多种疾病,包括: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多肌炎、皮肌炎、Still病、Graves'眼病、自身免疫性溶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2.过敏性疾病,如严重支气管哮喘、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特异反应性皮炎。3.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如肾、肝、心等组织移植。4.炎症性疾患,如节段性回肠炎、溃疡性结肠炎、炎性眼病。5.血液病,如急性白血病、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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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可的松。其化学名称为:17a,21-二羟基孕甾-4-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 分子式:C23H30O6 分子量:402.49。 |
蛇床子、艾叶、独活、石菖蒲、苍术、薄荷、黄柏、黄芩、苦参、地肤子、茵陈、土荆皮、栀子、金银花。辅料:增溶剂403、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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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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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270 |
国药准字Z1093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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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醋酸可的松片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以及合成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所致的各型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必要时也可利用其药理作用治疗多种疾病,包括: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多肌炎、皮肌炎、Still病、Graves'眼病、自身免疫性溶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2.过敏性疾病,如严重支气管哮喘、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特异反应性皮炎。3.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如肾、肝、心等组织移植。4.炎症性疾患,如节段性回肠炎、溃疡性结肠炎、炎性眼病。5.血液病,如急性白血病、淋巴瘤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 1.主治妇女湿热带下。症见阴部瘙痒红肿,带下量多,色黄或如豆渣状,口苦口干,尿黄便结。适用于霉菌性、滴虫性阴道炎见上述症状者。 2.用于下述皮肤病:湿疹(湿热型)、接触性皮炎(热毒夹湿型)、体股癣(风湿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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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成人一般每日剂量25~37.5mg,清晨服2/3,下午服1/3。当患者有应激状况时(如发热、感染),应适当加量。有严重应激时,应改为氢化可的松静脉注射。 |
外阴、阴道炎:用10%浓度洗液(即取本品10毫升加温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擦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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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甾体激素过敏患者禁用,下列患者一般避免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消化道溃疡、青光眼、电解质紊乱、血栓症、心肌梗死、内脏手术患者。 |
个别患者皮损处出现皮肤潮红加重、刺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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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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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醋酸可的松片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以及合成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所致的各型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必要时也可利用其药理作用治疗多种疾病,包括: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多肌炎、皮肌炎、Still病、Graves'眼病、自身免疫性溶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2.过敏性疾病,如严重支气管哮喘、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特异反应性皮炎。3.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如肾、肝、心等组织移植。4.炎症性疾患,如节段性回肠炎、溃疡性结肠炎、炎性眼病。5.血液病,如急性白血病、淋巴瘤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 1.主治妇女湿热带下。症见阴部瘙痒红肿,带下量多,色黄或如豆渣状,口苦口干,尿黄便结。适用于霉菌性、滴虫性阴道炎见上述症状者。 2.用于下述皮肤病:湿疹(湿热型)、接触性皮炎(热毒夹湿型)、体股癣(风湿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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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其作用机理为:(1)抗炎作用:本品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能够抑制炎症细胞,包括巨噬细胞和白细胞在炎症部位的集聚,并抑制吞噬作用、溶酶体酶的释放以及炎症化学中介物的合成和释放。(2)免疫抑制作用:包括防止或抑制细胞介导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减少T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噬酸性细胞的数目,降低免疫球蛋白与细胞表面受体的结合能力,并抑制白介素的合成与释放,从而降低T淋巴细胞向淋巴母细胞转化,并减轻情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本品还降低免疫复核物通过基底膜,并能减少补体成分及免疫球蛋白的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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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某些感染性疾病慎用,必要时应同时用抗感染药,如感染不易控制应停药 2.甲状腺功能低下、肝硬化、脂肪肝、糖尿病、重症肌无力患者慎用。 3.停药时应逐渐减量或同时使用促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若使用中出现刺痛,皮肤潮红加重,暂停使用。 9.带下量多用药7天、湿疹及体股癣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说明书要求使用,不可随意提高浓度;外阴、肛门等处勿直接用原液涂擦。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