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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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5克(10克)含丁酸氢化可的松5毫克(10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凡士林、十八醇、液状石蜡、平平加A-20、枸橼酸、枸橼酸钠、羟苯乙酯(防腐剂)、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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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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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88 |
国药准字H20041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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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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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2次。 |
口服,剂量应由医生根据患者个体的病情及生化检查结果(如血尿酸和尿尿酸)来决定。一般平均剂量为每天一片,可酌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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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停药后一般均能恢复正常。(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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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调查或市场经验等研究显示,该药品有危害人类胎儿的明确证据;但在某些情况(如孕妇存在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疾病,没有更安全的药物可供使用,或药物虽安全但使用无效),孕妇用药的获益大于危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无别嘌醇缓释制剂用于儿童的用药经验。因本品(缓释片)的剂量难以作准确调整,只有当疾病本身的危险性超过药物的危险性,且无其它更安全的选择时才使用于儿童。使用时应由医生根据患儿的病情以及血尿酸和尿尿酸的检测结果,对剂量随时进行调整,以保证产生满意降尿酸作用的最低剂量。老年用药:老年人应谨慎用药,并应减少一日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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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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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以及减少渗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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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本品不适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对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的皮肤病,应向医师咨询。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品不宜长期适用,且应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6.不宜用于破损皮肤。 7.久用易产生耐受性。 8.涂用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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