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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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5克(10克)含丁酸氢化可的松5毫克(10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凡士林、十八醇、液状石蜡、平平加A-20、枸橼酸、枸橼酸钠、羟苯乙酯(防腐剂)、纯化水。 |
化学名称:4-羟基-2-甲基-N-(5-甲基-2-噻唑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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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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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88 |
国药准字H20020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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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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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2次。 |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 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片),根据治疗后的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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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以下罗列的不良反应系在美洛昔康片给药后发生,然而他们的发生频率是根据临床试验记录结果,而无论与美洛昔康片用药是否有因果关系,这些信息是基于对3750个病人进行的超过18个月的临床试验得到的,病人每日口服美洛昔康片剂量为7.5或15毫克。治疗用药的平均时间为127天。 (1)胃肠道 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频率介于0.1%和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频率小于0.1%:胃肠道穿孔,结肠炎。 (2)血液 频率超过1%:贫血介于0.1%和1%之间:血细胞计数失调,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同时使用潜在的骨髓毒性药物,特别是氨甲喋呤,是导致出现血细胞减少的一个因素。 (3)皮肤病 频率超过1%:瘙痒、皮疹介于0.1%和1%之间:口炎、荨麻疹小于0.1%:感光过敏。 (4)呼吸道 频率小于0.1%:已有报道在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包括美洛昔康片之后有个体出现急性哮喘。 (5)中枢神经系统 频率多于1%:轻微头晕、头痛介于0.1%和1%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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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调查或市场经验等研究显示,该药品有危害人类胎儿的明确证据;但在某些情况(如孕妇存在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疾病,没有更安全的药物可供使用,或药物虽安全但使用无效),孕妇用药的获益大于危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片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 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 老年用药:对可能用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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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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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以及减少渗出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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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本品不适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对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的皮肤病,应向医师咨询。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品不宜长期适用,且应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6.不宜用于破损皮肤。 7.久用易产生耐受性。 8.涂用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