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2.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3.可避免或延迟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4.各种类型骨质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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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氯屈膦酸二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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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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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45 |
国药准字H2002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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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2.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3.可避免或延迟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4.各种类型骨质疏松。 |
(1)佝偻病和软骨病。(2)肾性骨病。(3)骨质疏松症。(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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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Paget病:300mg/日,静脉滴注3小时以上,共5日,以后改口服。2 高钙血症:300mg/日,静脉滴注3~5日或一次给予1.5g静脉滴注,血钙正常后改口服。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u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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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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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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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儿童用药:应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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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2.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3.可避免或延迟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4.各种类型骨质疏松。 |
(1)佝偻病和软骨病。(2)肾性骨病。(3)骨质疏松症。(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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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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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时,应遵医嘱决定是否需要补钙。如需要补钙,本品与钙剂应分开应用,用本品后2小时再用钙剂,以免影响本品的吸收,降低疗效。2.用药期间,对血细胞数、肾脏和肝功能应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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