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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羟氯喹片

硫酸羟氯喹片

处方 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盘状红斑狼疮及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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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羟氯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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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酸羟氯喹片
硫酸羟氯喹片
吲哚美辛巴布膏
吲哚美辛巴布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羟氯喹,其化学名称为:2-[[4-[(7-氯-4-喹啉基)氨基]戊基]乙氨基]-乙醇硫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8H26ClN3O·H2SO4分子量:433.96

本品每克膏体含吲哚美辛3.5mg,辅料成分为:克罗米通、N-甲基-2-吡咯烷酮、薄荷油、聚丙烯酸酯、羧乙烯聚合物、甲基纤维素钠、明胶、氢氧化铝凝胶、蓖麻油60、聚山梨醇酯、聚丁烯、丙二醇、浓缩甘油、液体石蜡、酒石酸、依地酸二钠、茴香油、无水硅酸、氧化钛。

生产企业

Nipro Pharma Corporation Saita

批准文号

H20090257

国药准字HJ201810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盘状红斑狼疮及系统性红斑狼疮。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1)运动创伤(如扭伤、拉伤、肌腱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 (2)慢性软组织劳损(如颈部、肩背、腰腿等)所致的局部酸痛。 (3)骨关节疾病(如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日0.4g,分1~2次服用,根据病人的反应,该剂量可持续数周或数月。长期维持治疗,可用较小的剂量,每日0.2g~0.4g即可。

贴用于患部关节或疼痛部位,每日1—2次。

副作用

(1)对任何4—氨基喹啉化合物治疗可引起的视网膜或视野改变的患者禁用;(2)已知对4—氨基喹啉化合物过敏的患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偶有局部皮肤瘙痒、发红,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成分

用于治疗盘状红斑狼疮及系统性红斑狼疮。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1)运动创伤(如扭伤、拉伤、肌腱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 (2)慢性软组织劳损(如颈部、肩背、腰腿等)所致的局部酸痛。 (3)骨关节疾病(如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为4-氨基喹啉类用于治疗盘状红斑狼疮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药物。其作用机理尚不清楚,目前认为有可能与其免疫抑制与抗炎作用有关。

本品为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通过抑制环氧化酶活性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解除内源性前列腺素的致炎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份可穿透皮肤到达炎症区域,缓解急慢性炎症反应,对因外伤或风湿病引起的炎症,本品可使炎性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注意事项

(1)本品应放在儿童无法取到的地方。(2)牛皮癣患者及卟啉症患者使用本品均可使原病症加重。故本品不应使用于这些患者,除非根据医师判断,患者的得益将超过其可能的风险。(3)医师在开出本品处方前应当完全熟悉本说明书的全部内容。(4)接受长期或高剂量治疗的某些患者,已观察到有不可逆视网膜损伤,据报道视网膜病变具有剂量相关性。(5)服用本品应进行初次(基线)以及定期(每3个月1次)的眼科检查(包括视敏度、输出裂隙灯、眼底镜以及视野检查)。(6)如果视敏度、视野或视网膜黄斑区出现任何异常的迹象(如色素变化,失去中心凹反射)或出现任何视觉症状(如闪光和划线),且不能用调节困难或角膜混浊完全解释时,应当立即停药,并密切观察其可能的进展。即使在停止治疗之后,视网膜改变(及视觉障碍)仍可能进展。(7)使用本品长期治疗的所有患者应定期随访和检查,包括检查膝和踝反射,以及发现肌肉软弱的任何迹象。如发现肌软弱,应当停药。(8)肝病或醇中毒患者,或者与已知有肝脏毒性的药物合用时,应慎用。(9)对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血细胞计数。如出现不能归因于所治疾病的任何严重血液障碍,应当考虑停药。缺乏G—6—PD(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慎用本药。(10)服用本品可出现皮肤反应,因此对接受有产生皮炎的明显倾向的药物的任何患者给予本品时,应适当注意。(11)早期诊断“硫酸羟氯喹视网膜病变”的推荐方法,包括①用眼底镜检查黄斑是否出现细微的色素紊乱或失去中心凹反射,以及②用小的红色视标检查中心,视野是否有中心周围或中心房的盲点,或者确定对于红色的视网膜阈。任何不能解释的视觉症状如闪光或划线,也应当怀疑是视网膜病变的可能表现。(12)因过量或过敏而出现严重中毒症状时,建议给予氯化铵口服(成人每日8g,分次服用),每周3或4日,在停止治疗后使用数月,因为尿液酸化可使4-氨基喹啉化合物的肾排泄增加20%~90%,然而对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及或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应当谨慎。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 2.使用后,若出现皮疹、红斑、瘙痒、灼热刺痛等症状;或连续使用5-6日,症状没有改善者,请立即终止使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 3.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