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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仑膦酸钠片

阿仑膦酸钠片

处方 非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适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腹部和脊柱骨折。2.适用于治疗男性骨质疏松医甲增加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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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仑膦酸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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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仑膦酸钠片
阿仑膦酸钠片
来氟米特片
来氟米特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化学名:(4-氨基-1-羟基亚丁基)二膦酸单钠盐三水合物分子量:C4H12NNaO7P2?3H2O

主要组成成分:本品活性成份为来氟米特。  化学名称:N-(4-三氟甲基苯基)-5-甲基异噁唑-4-羧酰胺。  分子式:C12H9F3N202  分子量:270.20

生产企业

河北万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30085

国药准字H2008005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适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腹部和脊柱骨折。2.适用于治疗男性骨质疏松医甲增加骨量。

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

用法用量

每周服用一片。(详见内包装说明书)1.本品只能在每周固定的一天晨起时使用。2.本品必须在每天的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他药物治疗之前的半个小时。用一满杯白水送服。3.在服药后至少30分钟之内和当天第一次进食前,病人应避免躺卧。

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

副作用

●导致食管排空延迟的食管异常,例如狭窄或驰缓不能●不能站立或坐直至少30分钟者●对本产品任何成份过敏者●低钙血症(见[注意事项])

主要有腹泻、瘙痒、可逆性肝脏酶(ALT和AST)升高、脱发、皮疹等。在国外临床试验中,来氟米特治疗1339例类风湿关节炎病人中,发生率≥3%的不良事件包括:乏力、腹痛、背痛、高血压、厌食、腹泻、消化不良、胃肠炎、肝脏酶升高、恶心、口腔溃疡、呕吐、体重减轻、关节功能障碍、腱鞘炎、头晕、头痛、支气管炎、咳嗽、呼吸道感染、咽炎、脱发、搔痒、皮疹、泌尿系统感染等。以上不良事件均在安慰剂对照或阳性对照柳氮磺胺吡啶治疗组及MTX治疗组中发现,其中来氟米特治疗组以腹泻、肝脏酶升高、脱发、皮疹较为明显,在应用过程中应加以注意。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不明确,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在临床研究中,未发现本品有年龄相关性的疗效和安全性方面的差异,或遵医嘱。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对儿童应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据国外资料报道,在来氟米特片(商品名ARAVA)进行的Ⅲ期临床试验中,有234名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含65岁),该部分老年患者与年青患者总体上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没有差别。在国外其他临床试验报道中也未见老年患者与年青患者疗效的差别,但并不能排除一些老年患者对来氟米特的敏感性可能增加。65岁以上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成分

1.适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腹部和脊柱骨折。2.适用于治疗男性骨质疏松医甲增加骨量。

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

药理作用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药理作用: 本品为一个具有抗增殖活性的异噁唑类免疫抑制剂,其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二氢乳清酸脱氢酶的活性,从而影响活化淋巴细胞的嘧啶合成。体内外试验表明本品具有抗炎作用。来氟米特的体内活性主要通过其活性代谢产物A771726(M1)而产生。

注意事项

1.早餐前至少30分钟用200ml温开水送服,用药后至少30分钟方可进食。2.与桔子汁和咖啡同时服用会显著影响本品的吸收。3.在服用本品前后30分钟内不宜饮用牛奶、奶制品和含较高钙的饮料。服药后即卧床有可能引起食道刺激或溃疡性食管炎。4.胃肠道功能紊乱、胃炎、食道不适、十二指肠炎、溃疡病患者慎用。婴幼儿、青少年慎用。5.轻、中度肾功能异常患者慎用。6.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纠正钙代谢和矿物质代谢紊乱、维生素D缺乏和低钙血症。补钙剂、抗酸剂和一些口服药剂很可能妨碍本品的吸收,因此,服用本品后应至少推迟半小时再服用其他药物。详见内包装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 2.严重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 3.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倍(<80U/L)以内,继续观察。 4.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U/L之间,应中断治疗。 5.如果ALT升高超过正常值的3倍(>120U/L),应停药观察。停药后若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ALT不会再次升高。 6.免疫缺陷、未控制的感染、活动性胃肠道疾病、肾功能不全、骨髓发育不良(bone marrow dysplasia)的患者慎用。 7.如果服药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如下: 8.若白细胞不低于3.0×109/L,继续服药观察。 9.若白细胞在2.0×109/1~3.0×109/L之间,减半量服药观察。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