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严重炎症或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关节炎、脊椎关节病、疼痛性脊椎综合症、关节外的风湿病。急性痛风发作。肾绞通和胆绞通。损伤或术后的疼痛、炎症和肿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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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产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双氯芬酸钠与盐酸利多卡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加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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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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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52 |
国药准字H2013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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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严重炎症或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关节炎、脊椎关节病、疼痛性脊椎综合症、关节外的风湿病。急性痛风发作。肾绞通和胆绞通。损伤或术后的疼痛、炎症和肿胀。 |
主要治疗消化道肿瘤,对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有一定疗效。也可用于治疗乳腺癌、支气管癌和肝癌等。还可用于膀胱癌、前列腺癌、肾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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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臀部后上方深部注射,一次一支,每日一次。严重的患者,可每日注射二次,在二次注射之间间隔几个小时(变换注射部位)。每日的最大剂量150mg。疗程不超过2天,如果仍需使用,可用双氯芬酸钠肠溶片或栓剂作为维持治疗。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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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胃和十二指肠患者。对奥尔芬的活性成分或其它所含药物成份过敏患者。发作患者禁用。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具有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的药物后,出现了荨麻疹和急性鼻炎的患者禁用。 |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他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及注射部位血管疼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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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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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参见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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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严重炎症或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关节炎、脊椎关节病、疼痛性脊椎综合症、关节外的风湿病。急性痛风发作。肾绞通和胆绞通。损伤或术后的疼痛、炎症和肿胀。 |
主要治疗消化道肿瘤,对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有一定疗效。也可用于治疗乳腺癌、支气管癌和肝癌等。还可用于膀胱癌、前列腺癌、肾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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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钠,是一种非甾体类活性物质。它的主要作用机制是能够抑制环氧化物酶从而减少前列腺素的生物合成。具有抗风湿、抗炎、止痛解热的作用。对于中等到严重的疼痛也具有止痛效果。特别适用于下列疾病:炎症和退行性风湿疾病的首次治疗,非风湿型炎症的疼痛治疗,药物的止痛作用将在15~30分钟内起效。 |
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在体内经肝脏活化逐渐转变为氟尿嘧啶而起抗肿瘤作用。能干扰和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主要作用于S期,是抗嘧啶类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其作用机理、疗效及抗瘤谱与氟尿嘧啶相似,但作用持久,吸收良好,毒性较低。化疗指数为氟尿嘧啶的2倍,毒性仅为氟尿嘧啶的1/4~1/7。慢性毒性实验中未见到严重的骨髓抑制,对免疫的影响较轻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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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胃肠道疾病、消化性溃疡病史、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肝功能损伤,心功能或肾功能损伤,服用利尿剂的患者,老年患者以及任何原因引起的细胞外体不足患者,在使用奥尔芬时应慎用,并严格观察; 2.老年患者、经常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和或穿孔的患者使用奥尔芬会出现严重的后果。这些严重的后果会在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出现,而且出现前可能没有预警症状,并且在其以往的医疗记录中无任何症状; 3.罕见病例中,使用奥尔芬出现了胃肠道或出血,这时必须立即停用。奥尔芬与其他甾体类抗炎药物合用,一种或多种肝脏的酶数值会提高,停药后可恢复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