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不同病因的轻中度疼痛如类分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的关节痛,以及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急性扭伤或软组织挫伤疼痛和感冒发热引起全身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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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右旋酮洛芬氨丁三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化学名称:(1α,6α,14α,16β)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6,16-三**-4-甲氧**-8-乙酰氧基-14-(4’-对**苯甲酯)-乌头碱。 分子式:C35H49O10N 分子量:64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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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安联药业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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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23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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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不同病因的轻中度疼痛如类分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的关节痛,以及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急性扭伤或软组织挫伤疼痛和感冒发热引起全身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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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给药的剂型可根据疼痛的类型,程度和时间长短而不同。通常每次1-2片(12.5mg-25mg),日服3-4次,或遵医嘱。一般宜饭后服或食物同服。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8片)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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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下列状况者禁用本品: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3.消化道溃疡或正在服用其他可能引起消化道溃疡药物的患者;4.哮喘或鼻息肉患者;5.患有或曾患血管神经性水肿(脸、眼、唇、舌肿大或呼吸困难)或支气管痉挛者。6.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或重度肝功能不全者;7.凝血功能不良者或正在服用抗凝剂者。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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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血浆蛋白结合率及药物排出速度可减低,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和半衰期延长,因此需酌情减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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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不同病因的轻中度疼痛如类分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的关节痛,以及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急性扭伤或软组织挫伤疼痛和感冒发热引起全身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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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右旋酮洛芬氨丁三醇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制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
1.药理作用 草乌甲素为是从云南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的二萜比酯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另外还具有抗炎作用。 2.毒理研究 草乌甲素的急性毒性较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8.44mg/kg不着(有文献报道为2.9mg/kg);有关动物毒理文献提示,草乌中所含双酯生物碱类的毒性主要为刺激神经系统(特别是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尚有直接作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电图呈室上性和室性期外收缩、房室传导阻滞、S-T段改变等),可因呼吸或心肌麻痹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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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下列状况者慎用本品:1.有过敏史或过敏疾病者;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3.有哮喘病史者;4.有肾肝疾病者。5.高血压或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化患者。6.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在必须服用时,应酌情减量。7.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能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成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在治疗关节炎时,需用药数天至1周见效,达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在使用本品时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9.对实验室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并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