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不同病因的轻中度疼痛如类分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的关节痛,以及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急性扭伤或软组织挫伤疼痛和感冒发热引起全身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右旋酮洛芬氨丁三醇。 |
化学名称:4-羟基-2-甲基-N-(5-甲基-2-噻唑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
生产企业 |
湖北安联药业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23 |
国药准字H200203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不同病因的轻中度疼痛如类分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的关节痛,以及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急性扭伤或软组织挫伤疼痛和感冒发热引起全身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
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给药的剂型可根据疼痛的类型,程度和时间长短而不同。通常每次1-2片(12.5mg-25mg),日服3-4次,或遵医嘱。一般宜饭后服或食物同服。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8片) |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 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片),根据治疗后的反... |
|
副作用 |
有下列状况者禁用本品: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3.消化道溃疡或正在服用其他可能引起消化道溃疡药物的患者;4.哮喘或鼻息肉患者;5.患有或曾患血管神经性水肿(脸、眼、唇、舌肿大或呼吸困难)或支气管痉挛者。6.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或重度肝功能不全者;7.凝血功能不良者或正在服用抗凝剂者。 |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以下罗列的不良反应系在美洛昔康片给药后发生,然而他们的发生频率是根据临床试验记录结果,而无论与美洛昔康片用药是否有因果关系,这些信息是基于对3750个病人进行的超过18个月的临床试验得到的,病人每日口服美洛昔康片剂量为7.5或15毫克。治疗用药的平均时间为127天。 (1)胃肠道 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频率介于0.1%和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频率小于0.1%:胃肠道穿孔,结肠炎。 (2)血液 频率超过1%:贫血介于0.1%和1%之间:血细胞计数失调,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同时使用潜在的骨髓毒性药物,特别是氨甲喋呤,是导致出现血细胞减少的一个因素。 (3)皮肤病 频率超过1%:瘙痒、皮疹介于0.1%和1%之间:口炎、荨麻疹小于0.1%:感光过敏。 (4)呼吸道 频率小于0.1%:已有报道在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包括美洛昔康片之后有个体出现急性哮喘。 (5)中枢神经系统 频率多于1%:轻微头晕、头痛介于0.1%和1%之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血浆蛋白结合率及药物排出速度可减低,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和半衰期延长,因此需酌情减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片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 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 老年用药:对可能用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不同病因的轻中度疼痛如类分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的关节痛,以及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急性扭伤或软组织挫伤疼痛和感冒发热引起全身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
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症状治疗。 |
|
药理作用 |
右旋酮洛芬氨丁三醇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制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
详见说明书。 |
|
注意事项 |
有下列状况者慎用本品:1.有过敏史或过敏疾病者;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3.有哮喘病史者;4.有肾肝疾病者。5.高血压或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化患者。6.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在必须服用时,应酌情减量。7.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能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成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在治疗关节炎时,需用药数天至1周见效,达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在使用本品时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9.对实验室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