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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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辣椒碱,其化学名称为:(反)-N-[(4-羟基-3-甲氧基苯基)甲基]-8-甲基-6-壬烯酰胺。 |
本品每粒含萘普生为0.125给,辅料为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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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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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90 |
国药准字H2102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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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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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外用,根据疼痛部位大小,取适量用棉签均匀涂于患处,并轻轻按摩使药物被皮肤完全吸收。一般情况下,每次用1~2个黄豆粒大小的用量,每日3~4次。如果药物用于手部区域,涂药后30分钟方可洗手。 |
口服,成人首次4粒,以后一次2粒,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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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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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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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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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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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辣椒碱主要是通过影响C型感觉神经元上的神经传导介质P物质的释放、合成和贮藏而起镇痛和止痒作用。P物质是一种十一肽,可把疼痛和瘙痒由外周神经传入脊髓神经和高级中枢神经。局部外用辣椒碱作用于外周神经轴突,导致来自所有神经元(外周和中枢)的P物质减少从而实现镇痛的功效。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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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用于完整皮肤,不可用于皮肤损伤部位。2、请按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用药次数用药,但避免长期的大面积使用。3、勿与眼睛、粘膜接触,避免接触隐形眼镜,如不慎接触到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4、洗澡、游泳、日光浴或受热前后,不可立即使用本品。5、用药后请用肥皂和水洗手,以免将手部残留药物接触到眼睛和身体其它敏感部位。6、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7、如使用本品一周后,局部疼痛仍无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