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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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辣椒碱,其化学名称为:(反)-N-[(4-羟基-3-甲氧基苯基)甲基]-8-甲基-6-壬烯酰胺。 |
硫唑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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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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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90 |
国药准字H41020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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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1、急慢性白血病,对慢性粒细胞型白血病近期疗效较好,作用快,但缓解期短;2、后天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3、慢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与自体免疫有关的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变;4、甲状腺机能亢进,重症肌无力;5、其他: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肠炎、多发性神经根炎、狼疮性肾炎,增殖性肾炎,Wegener氏肉芽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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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外用,根据疼痛部位大小,取适量用棉签均匀涂于患处,并轻轻按摩使药物被皮肤完全吸收。一般情况下,每次用1~2个黄豆粒大小的用量,每日3~4次。如果药物用于手部区域,涂药后30分钟方可洗手。 |
1、口服每日1.5mg~4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2、异体移植,每日2mg~5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3、白血病,每日1.5mg~3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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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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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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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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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1、急慢性白血病,对慢性粒细胞型白血病近期疗效较好,作用快,但缓解期短;2、后天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3、慢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与自体免疫有关的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变;4、甲状腺机能亢进,重症肌无力;5、其他: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肠炎、多发性神经根炎、狼疮性肾炎,增殖性肾炎,Wegener氏肉芽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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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辣椒碱主要是通过影响C型感觉神经元上的神经传导介质P物质的释放、合成和贮藏而起镇痛和止痒作用。P物质是一种十一肽,可把疼痛和瘙痒由外周神经传入脊髓神经和高级中枢神经。局部外用辣椒碱作用于外周神经轴突,导致来自所有神经元(外周和中枢)的P物质减少从而实现镇痛的功效。 |
较巯嘌呤相似但毒性稍轻,可致骨髓抑制,肝功能损害,畸胎,亦可发生皮疹,偶见肌萎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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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用于完整皮肤,不可用于皮肤损伤部位。2、请按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用药次数用药,但避免长期的大面积使用。3、勿与眼睛、粘膜接触,避免接触隐形眼镜,如不慎接触到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4、洗澡、游泳、日光浴或受热前后,不可立即使用本品。5、用药后请用肥皂和水洗手,以免将手部残留药物接触到眼睛和身体其它敏感部位。6、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7、如使用本品一周后,局部疼痛仍无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致肝功能损害,故肝功能差者忌用,亦可发生皮疹,偶致肌肉萎缩,用药期间严格检查血象。 |